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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期)宣传思想工作通讯
2005-09-01 18:03:56

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在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去年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经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一年来的共同努力,最近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文件作为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道,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意见》的制定实施,体现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增强我国政治体制的活力,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2、《意见》的颁布实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作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可以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的具体利益。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紧密团结和亲密合作,对于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意见》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这一要求,对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集中力量办大事,齐心协力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意见》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党间的团结合作是重要政治保证。我国的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充分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意见》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4、《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战略举措。新世纪新阶段,和平、发展、合作是国际形势的主流,但国际敌对势力没有放弃敌视、对抗甚至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加剧了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他们把推行西方政党制度作为重要突破口,利用多种手段鼓吹西方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企图以多党制和议会制取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在这种形势下,《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保证我国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从根本上抵御西方议会制、多党制的影响,始终不渝地走中国人民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意义非常重大。  

这次中央颁发的《意见》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保持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  

1、明确了多党合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提出要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提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强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  

4、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即: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5、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要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6、进一步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首次明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提出政治协商包括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两种基本方式,并对协商的准备、过程、反馈三个阶段提出了明确要求。  

7、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作了具体规定,并强调要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8、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并对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作出明确规定。 

9、进一步提出要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强调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并明确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政策,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  

10、进一步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提出人民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点、发挥优势,努力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协商,团结合作。要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为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积极作用。  

11、进一步提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强调要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支持民主党派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12、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明确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并对改进领导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些新的观点和思想,是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发展,为推动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今年2月4日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这五点要求,对于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切实把《意见》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不断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  

1、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意见》的制定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把学习文件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文件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  

2、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广泛宣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对这项制度的宣传,是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密切联系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在各自所联系的成员和群众中广泛开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意义、多党合作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成员了解、熟悉和实践这项制度,自觉抵御西方多党制、两党制和议会制的影响。同时,还要加大对外宣传多党合作的力度,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传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特点和优点,使世界上尽可能多的人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消除误解,增进理解。  

3、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结合起来。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是多党合作事业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学习好、贯彻好文件精神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对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希望各民主党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按照参政党建设目标,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无党派人士也要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是我们共同的重大任务。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事业中谱写多党合作的新篇章!

 

 

 

关于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思考

阎凌云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系统地总结了执政党的历史经验,作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决策,成熟地回答了邓小平同志1980年提出的“执政党应是一个什么样的党”的历史课题。这为参政党破解如何不断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  

一、深刻认识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是坚持、落实、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发展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出现,有其必然性。在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创造。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就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这一格局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实践证明,这是最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是挚友和诤友。执政党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居安思危,高瞻远瞩,强化执政能力建设,作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参政党,必然要同呼吸共命运, 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 

2、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整体要求。共产党执政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参政,是我党一以贯之的主张,是载入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相互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这既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就在这里,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也在这里。因此,中共的执政能力与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如果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不强,中共的执政能力也不会强;反之,中共的执政能力不强,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也不会强,因为它们共同推动着国家机器的运转,相互促进着对方的完善。  

3、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但要实现这一宏伟的目标,担子重、压力大、矛盾多、形势逼人。在国内,发展市场经济、多数人共同富裕、五个统筹等课题亟待深入破解;在国际上,面临较多的高科技领域和经济发展规模中国不处于优势的压力,以及处于发展跨越期和矛盾凸现期的特点,这些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同样也是对参政党参政能力的严峻考验。  

4、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是积极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内在要求。在改革开放之前,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点是解决思想上、政治上怎样和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的政治方向问题,进入新时期,这仍然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但这个要求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去克服和解决,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我们的基本职能就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这个职能不是一个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工作,需要我们有参政议政的真本领。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最终要反映到参政议政能力的建设上来,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也要通过参政议政水平来反映。因此,民主党派服务“两个率先”大局,必须加强参政能力建设。 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服务“两个率先”大局,首先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原则  

1、坚持、落实、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一制度不仅经过建国前的形成、建国初期的确立阶段,而且又经受了反右、整风、文化大革命的考验,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入不断完善和重大发展阶段。这一制度是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统一战线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它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不同于有的国家的一党制,它是中国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实践、创造、发展起来的,是最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而且这一指导思想写入了宪法,又写入了政协章程,把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统一战线各参加组织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参政党的工作。  

3、坚持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政治规则。不同的政治体系,有着不同的政治规则。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在我国政治体系内的一种政治行为,必然要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运行规则、运作程序、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在我国政治体系框架内充分发挥作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4、坚持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必由之路是参政议政实践。离开参政议政实践,参政能力就成了无源之水。能力来源于实践,也来源于素质。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能力,既靠参政议政实践,又靠民主党派的队伍建设。要善于整合党派成员的智力、人才优势。  

5、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各个参政党代表着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参政党长期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因。不仅要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证不脱离群众,保证参政党的生命力,而且要从全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的总体利益出发,引导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全面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把各种具体利益要求,汇合成实现社会总体利益的动力,充分发挥和体现参政党的独特作用。  

6、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牢固树立政党意识,不断提高参政党的整体素质。不仅要在内强素质上下功夫,而且要在外塑形象上做文章。通过外塑形象,扩大参政党的影响力,进一步宣传我国的政党制度,宣传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在自身建设中,发展新成员要抓参政议政基础素质,加入组织后要抓参政议政综合素质,推荐政治安排时要抓参政议政参与素质,基层工作要抓参政议政整体素质。  

三、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1、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要全面提高整体素质,抵制"西化"影响,增强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的能力。 

2、必须根据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特点,加强参政党建设。要体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共产党的领导是爱国统一战线中的根本问题,也是多党合作中的根本问题。要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有了进步性才能凝聚广泛性,而有了广泛性才能实现进步性。如果没有进步性,就没有凝聚力、号召力,就不可能把所联系的群众团结在民主党派组织中。没有进步性的广泛性是一盘散沙,没有广泛性的进步性则是孤家寡人。  

3、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深化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民主党派的监督,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的一个方面,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内,在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基础上,通过民主的方式对共产党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是在接受共产党领导前提下,为支持和帮助共产党更好地执政和加强党的建设而实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范畴,不具备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的约束力,而是通过提意见、提建议、作批评的方式实行监督。

4、必须牢固树立政党意识不断提高参政党的整体素质。鲜明的党派意识是民主党派团结自身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出自己特殊贡献的基础。增强党派意识,就必须重视学习民主党派的历史,深刻了解民主党派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深刻了解民主党派的性质、宗旨、使命、纲领,以及与共产党合作的历史、贡献、经验与挫折;深刻了解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产生的历史根源、现实必然性及其历史意义;深刻了解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推进,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将空前的提高,历史责任也会随之更加重大。增强党派意识,就要牢固地树立民主党派历史使命感及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增强党派意识,就要自觉实践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积极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增强党派意识,就是要按照民主党派纲领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壮大自己,不断提高素质,巩固和提高参政党的政治地位。

    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搞好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  

1、着眼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科学地判断日益复杂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是提高参政党参政能力的首要任务。要善于用历史眼光看发展趋势,善于用全局眼光洞察不断变化中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善于用理论思维透过问题的现象看本质,善于用战略思维,立足现实、注重长远、谋划未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就是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信念;进一步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信任。  

2、着眼国家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参政议政能力。广义的参政议政能力包含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的能力。参政议政:一要有“四特”:时代特征、政党特性、政党特点、地方特色。二要围绕"四点":党政工作的重点、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易被忽视的冷点。三要突出"四性":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四要充分运用"四渠":各级政治协商活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四种渠道。要准确地把握参政党的工作性质和要求,熟悉参政的内容和程序,建立有效机制,把自身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参政议政的成果。  

3、着眼参政党自身优势的发挥,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整体实力和群体优势。民主党派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政议政的水平以及党派自身形象,进而影响到多党合作的功效。民主党派要想充分发挥参政党的职能,体现其参政党的价值,就必须尽快提高自身的素质。撰写提案仅靠几个秀才闭门造车不行,仅有调研部门的积极性而没有地方和基层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也不行。要想使提案出"精品",必须最大限度的发挥党派自身的优势,形成参政议政的合力。发挥整体优势,注重参政议政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这将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活力所在,也是多党合作生机之所在。要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的硬件建设,为提高其参政能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建立参政议政保障机制,加强机关建设,树立团结、和谐、融洽、宽松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为参政议政服务的思想,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机关工作人员除了承担重点课题的调研之外,还参与专门委员会、基层组织的课题调研,在资料、经费、用车和成果的转化等方面提供帮助。  

    4、着眼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巩固,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要善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总格局中,创造性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一要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政治规则。民主党派的活动是政党行为,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遵循运行规则、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而不是脱离总格局,搞体制外的政治参与。二要继承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坚持谦和、坦诚、民主、宽容,与中共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进诤言,献良策,肝胆相照。三要发挥自身的能动性,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进行创造性的工作,不能人云亦云,过于趋同。要有同有异,大同小异,求同存异、长同消异。四要与中共一道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善于协助中共把成熟的党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意志、国家意志、人民的意志,避免以党代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党国不分,以人治国。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普遍守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建设人民支持、人民拥护、人民满意的国家而努力奋斗。五要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知情与参与是互为条件的。知情是参与的前提,参与是知情的反映和结果。知情是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的基础。由于党派成员分布在各行各业,各自的社会经历、文化素养、职业岗位不同,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比较熟悉,对全局的宏观大事和其它部门的情况,就不一定了解得很多。因此,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要创造条件,让党派成员多听、多看、多实践,例如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适时举办报告会和通报会,开展各种小型考察活动等,拓展他们的思路,扩大视野,使他们想大事、议大事,真正成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  

5、着眼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 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组织行为,随着参政议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提高参政议政的组织化水平,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整体功能。参政议政机制指的是参政党为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能够协调、高效、灵敏运转的内部功能。根据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努力探索党派工作的运作规律,逐步建立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加强对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导。把参政议政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上,以参政工作来凝聚广大成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健全参政机构。强化参政议政工作的支持系统。参政议政工作领域广,任务急,层次深,需要逐步完善和充实参政议政的支持系统。建立参政议政保障机制,加强机关建设,树立团结、和谐、融洽、宽松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为参政议政服务的思想,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机制。民主党派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类专家学者较多,都以不同的方式在发挥作用。作为民主党派组织,应进一步整合参政议政的人才资源,把成员的力量有效地集中起来,更好地发挥整体优势。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也就是要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的信息渠道,广泛深入和及时准确地反映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对国际国内形势和重大问题的态度,对国家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自身的愿望和要求,应通过对这些信息的认真研究和科学分析,形成本党派的意见建议。五是健全发现和培养人才的机制。在组织发展中,要注意发展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人士;在领导和骨干成员的培训中,增加学习参政议政传统、经验和方法的内容;在党派各项活动中,注意发现和选拔参政议政的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参政议政的骨干队伍。六是建立参政议政激励机制,把参政议政业绩作为成员干部考核的重要条件,对参政议政业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表彰,并在政治安排和“特约人员”的安排时优先考虑,或提供外出学习、考察接触社会实际的机会等。每个调研课题都发给一定的调研经费,以保证调研工作顺利进行。每年都要对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关于提高参政能力的几点思考

社山东省委副主委 沈启贤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布了,这对进一步提高我社参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学习,谈一点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一、执政能力与参政能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加强执政能力的建设,一直将它看作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存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中共十六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都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论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确立了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要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这五个能力的任务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完全建立在中国共产党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对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同样也需要与执政党一样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与执政党积极呼应,互相促进,互相支持。中共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参政党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舞台,同时也对参政党履行自身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这样一种政党制度的框架内,执政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同时,民主党派同样也面临参政能力建设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与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两者之间息息相关,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可以说加强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建设也是建立在对参政党参政实践的总结和参政规律的科学把握之上提出的一个新命题。从民主党派历史发展的实践看,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不断有效发挥,形象和地位不断提升,就是因为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承和发扬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地坚持自身建设,注意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参政能力的结果。但与此同时,我们要认真审视自我,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地方要有清醒的认识,特别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深刻,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对我们的参政能力提出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的要求,因此参政能力的建设问题不只关系到参政党自身,更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是对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支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二、参政能力的内涵。

  所谓能力,一般是指胜任某项工作的主观条件。所谓参政能力,就是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与共产党执政党同心同德地为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本领和水平。具体来说,就是指参政党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参政能力的主体,应该首先是参政党这个整体。尽管从微观上看,参政能力是由每个参政党成员的能力构成的,但绝不是简单的个体能力的相加。因此,论及参政能力,主要是指参政党作为一个整体所具有的能力。参政能力的内容,既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判断形势和准确把握方向的能力,又包括科学、民主、依法地参政的能力;既包括驾驭工作全局,团结全体成员,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参政党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又包括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能力。参政能力是一个综合能力,一系列要素有机结合而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其中,政治把握能力是根本,参政议政能力是核心,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是保障。

影响和决定参政能力的因素很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参政理念----参政能力的思想要素。理念问题是第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主要包括参政的宗旨、目的、原则、方式、组织取向等等,是参政党行使参政职能的思想基础,它对参政行为起着支配和引领的作用,是制约参政能力发展的本质要素。参政理念是相对的、发展的和多元化的。提高参政能力,首要的任务就是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树立先进的参政理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强参政党的思想建设。2、参政体制-----参政能力的制度要素。体制是建立在基本制度之上的实现基本制度的形式,是制度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体制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参政能力的发挥,是影响参政能力的重要制约因素,与其他要素相比,它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和根本性。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提高参政能力和水平,有赖于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的参政体制,正如中国共产党一直所坚持推进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其中当然包括参政党的组织建设。要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研究多党合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多党合作的新机制、新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从制度设计上确保参政党能科学、民主、依法地行使职能。3、参政资源-----参政能力的资源要素。参政资源包括许多方面。从人才层面看,是指参政党成员的数量、质量及其结构;从物质层面看,是指参政活动的设施及装备条件;从文化层面看,包括思想观念、道德传统、文化修养等;从环境层面看,是指参政党履行职能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环境、舆论环境等。参政资源对参政能力起着重要的保障和支持作用。提高参政能力,必须着力提高参政党的整体素质,全面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必须改善参政党的参政工作条件,必须营造民主、宽松的参政环境,为参政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参政党能够独立、依法行使参政党职能。

三、参政的四种能力。

1、政治把握能力。政治把握能力主要指政治坚定性、政治敏感性、政治鉴别能力。科学判断形势和准确把握方向是对一个政党素质的基本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民主党派面临新的挑战,因此,要强化对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在事关大局、事关政治方向的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政治坚定性来自懂国情、顾大局,对中国现代化建设、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有清醒的认识,认识清楚了就会信念执着,能长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任何情况下毫不动摇。

政治敏感性来自观察的精微和感觉的敏锐,由小见大,由浅至深,从端倪观察趋势,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站得要高,反应要快,看得要远,想得要深,真正做到见微知著。在社会转型时期,要有审时度势的意识和感知能力,深刻理解执政党为适应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所做出的调整变化,从中领略参政党要思考和回答的重大问题。

政治鉴别能力是明辨政治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政治家的眼光视察和分析问题,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明辨良莠,不人云亦云,不听之任之。无论在社会发展平稳时,还是在矛盾错综复杂的社会改革之时,都能明辨是非,把握正确方向。

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的思想基础就是要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的学习。当前重点要学习好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才能进一步提高在新形势下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

2、参政议政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是参政党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参政议政工作是衡量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身素质和社会影响的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参政议政能力也是参政能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参政议政能力不仅是政治把握能力的直接体现,也是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否能把握政治大局,做到尽职尽责,是否很好地凝聚了全体成员的力量,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都将具体地反映在参政议政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之中。

参政议政能力主要指参政党为执政党和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发挥协商监督、建言献策的能力以及为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多年的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参政党在新时期要大有作为,必须正确认识新时期参政党的历史任务,也就是民主党派要有一个正确的自我定位,否则,在实践中就容易出现“错位”、“越位”或者“不到位”的现象。正确定位是正确工作的前提。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把发展作为自己参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顺理成章的事。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明确指出“民主党派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发挥参政党的职能和作用落实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上来”,“坚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为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因此,围绕我国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参政议政是新时期民主党派的主要任务。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实现民主监督的途径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通过参政议政来实现。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要在参政议政工作中树立以质量取胜的观念,把政治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接受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思想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抓好选题,扬长避短,有所为有所不为,把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选题重点,想执政党之所想,急执政党之所急,创新立意,讲求实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

3、合作共事能力。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必须努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在合作过程中,准确把握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通力合作的历史方位,找准角度,和衷共济,协助共产党做好工作,在与共产党亲密合作中共同进步。在合作实践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尽多地争取中共的支持、指导和帮助,这是我们提高参政能力最重要的外部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合作共事的坚实基础,这个基础是坚不可摧的。我们的“合作共事”建立在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目标上。我们的“合作共事”是以民主、平等、真诚的观念为前提。我们的“合作共事”是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保障。我们为共同事业而合作,互为条件而存在,相互依存而发展。我们要不断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在新世纪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同舟共济,协助中国共产党执好政,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更好地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做共产党的诤友、挚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4、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是参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实现参政党的历史使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的关键,是大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的理论素质、组织协调水平和政治与社会活动能力,是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理顺组织关系,建立组织威信,活跃组织生活,执行组织纪律,团结带领广大成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立足本职,精研业务,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增强三种意识。

1、政党意识。政党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代议阶段的产物,是用来协调与整合人与人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利益的政治组织。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具有政党所必须的条件和特征,有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章程、宗旨和历史使命。缺乏或淡化政党意识就会使参政党混同为一般的社会团体,失去政党固有的特点和优点。鲜明的政党意识是参政党团结自身成员,充分发挥优势,做出自己特殊贡献的基础。

增强政党意识必须深刻了解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产生的历史根源,现实必然性及其历史意义。必须深刻了解民主党派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产生的历史贡献。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创造的。历史和现实都雄辩地证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为我国历史和现实条件所确认的唯一正确的政党制度。只有坚持这一政党制度才能保持中国政局的稳定,加强民族的凝聚力,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增强政党意识就是要像中国共产党那样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按照各民主党派的章程要求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参政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履行参政党职能实践中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壮大自己,不断提高素质,巩固和稳定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贡献参政党的力量。

2、人才意识。国以人立,政以人治,业以人兴。各民主党派在与中共长期合作履行参政党职能过程中,努力发挥人才优势,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要使多党合作的伟大事业得到不断传承和延续,就必须增强人才意识,不断完善培养和造就人才的机制,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开创唯才是举、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搞好一切工作,包括参政议政工作, 核心是人,有了高素质的人才才能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参政议政工作。增强人才意识就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人才观。在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中抓好发展、培养、使用三个环节,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的观念,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对代表性强、能力突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委以重任。要把人才的合理使用同履行参政党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增强人才意识,必须重点放在“四支队伍”的建设上。一是旗帜性代表人才队伍。旗帜性代表人物是领导班子的核心,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二是专职领导队伍。目标是建设一支政治成熟、经验丰富、务实高效、精通党务、精力集中、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专职领导干部队伍。三是机关工作人员队伍。要按照公务员条例的要求,做到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成熟、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精通、工作上勤奋、纪律上严明,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后备干部队伍。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热爱党务工作、代表性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后备干部。

3、科学发展意识。科学发展意识是指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它既是中国共产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也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民主党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参政能力的重要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提升参政能力,尤其是参政议政能力。首先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其次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创新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的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保障机制。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中国共产党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根本出发点。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必须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情为民所系,政为民所参。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不仅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参政议政,而且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着力点,在参政议政中一如贯之,尤其是要围绕如何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以调查、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为地方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献计出力,使民主党派的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认真学习新文件  展望工作新局面

社北京市委副主委  侯义斌

 

自从承担民主党派和政协工作以来,我一直有非常强烈的愿望,非常希望能有一个比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更加明确的文件来指导和规范工作。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有如下体会:

第一,《意见》比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更加全面。《意见》共分七个部分,分别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定义 ;民主监督;中共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中共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治格局的领导等七个方面把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进行了非常全面的描述。我认为《意见》相对于14号文件在内容上和具体条款上更加全面了,几乎涵盖了多党合作与参政议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第二,《意见》比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更加具体。《意见》对于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如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及形式、参政议政的范围、党外人士在政府中任职、党外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享有的行政管理指挥权和人事任免提名权、民主党派领导人会见外宾、参加庆典活动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意见》把这样具体的事情规定出来,极大地提升了民主党派在参与国家事务中的社会地位。民主党派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以文件的形式得到了肯定。这是从另一个方面对民主党派参政的很大支持。

第三,学习《意见》的体会与感想。《意见》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发展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指明了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心和方向。《意见》提到民主党派对台港澳可做相应的联谊工作,这是拓宽新时期民主党派参与统战工作的新突破。 《意见》的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他显示了15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发生的巨大变化。同时,《意见》的颁布也是国家和社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的需要,是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尤其是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发展中前进了非常大的一步。

《意见》为我做民主党派工作,做参政议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他不仅仅是从大的方面指导我们国家在新世纪和新阶段建设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还将对我们的工作起到非常好的实践指导作用。我坚决拥护《意见》,并将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和自己的本职工作。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保障

社广东省委副主委  温洋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我国多党合作发展史上,继1989 年14 号文件之后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制度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决策是一个感性思维逐步被理性思维所取代的过程。科学的决策既要通过协商、宣传和立法程序,又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反馈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现实中,领导决策会存在一些失误,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个人专断造成的决策失误。一些领导者不重视发扬民主、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单凭个人主观想象,武断“拍板”,致使主观愿望严重地脱离客观实际。

2、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决策失误。我国管理层中的一些干部由于存在着“好大喜功”和“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基层报上来的数据水分很大。

3、错误的价值观造成的决策失误。领导的价值观如果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大搞“政绩工程”,就不会关心老百姓的利益。如为了部门的利益提出修改法律的议案,这样的决策结果也多是不讲效益的。

为了避免党和国家的决策出现重大的失误,使我们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就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

在中共中央 1989 年 14 号文件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多党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意见》指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使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有了程序保障。《意见》还明确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政治协商的一些做法以文件方式规定下来,意味着今后各方面都要按照文件来执行,政治协商不再会因为领导人开明程度和认识高低不同而改变。

《意见》对民主党派在政协、人大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形式和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政协的民主协商,把科学决策变为党的主张;通过人大的立法和议案,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人大代表还应通过参加法院的审案、检察院的立案和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方式收集决策后的反馈信息,实现对一府两院的民主监督。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了组织保障。我国的政党制度要长期坚持并充满活力,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最大限度地增强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性。

 

 

社广东省委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4月22日上午,社广东省委员会组织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参会社员在听取了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张副主任的报告后,大家对《反分裂国家法》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广东省政协委员、社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主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曾文曲说:《反分裂国家法》将长期以来的对台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完整地固定下来,不仅表达了追求和平统一、反对“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的国家意志和全民意志,同时为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遏制“台独”、发展两岸关系、保障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一个出生在福建、工作在广东的“侨乡”人,很能体会“血浓于水”的真挚感情。曾教授认为,最近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来大陆访问,国民党主席连战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也答应来大陆访问,这是进一步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遏制台独势力的新举措。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成员、一位祖国统一事业的坚定支持者,我们不仅要努力学好《反分裂国家法》,更要在实际生活中贯彻好该法律的精神。同时,他建议: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加强与台湾在学术、经济、文化方面的交往,九三学社可以党派的名义邀请台湾政党来大陆交流,或组团赴台考察,为祖国和平大业作出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社省委常委、社广东省委联络委员会主任、暨南大学建筑设计所总设计师马凯梅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应注重加强从“一国两制”的角度来考虑,照顾到台、港、澳地区的特殊性,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要考虑有关措施在台、港、澳地区的可行性。如在暨南大学,曾一度要求医学院学生报名注册医师时需向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申请,这给台、港、澳地区的同学的报名造成了障碍。后来国家卫生部调整了有关规定才解决了这个问题。在侨校、侨乡和侨眷集中的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更重视有关对台、港、澳地区的政策协调问题。

广东省政协委员、社员、广梅汕铁路有限公司文联副秘书长孟浩提出:九三学社可以其社员多为科技界、医学界知识分子的优势加强与台民间科技、文化知识交流。

社广东省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教授级高工胡胜华提出:我国在目前科技成果评级制度上大都没有包括台湾省,今后应在相关制度与措词提法上予以规范。

社广东省委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师范学院副教授陈鸣提出:研究台湾问题我省具有人文和地理方面的优势,但目前我省对台湾问题的研究机构设置和研究力度与我省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的地位并不相称,应在这方面予以加强。

社员、中科院广州化学地球研究所高工徐世平提出:要加强在大陆在读的台湾学生祖国统一的教育,让他们感受大陆改革开放的新面貌,使他们成为祖国统一的一种力量。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是关系祖国统一大业顺利实现的一件大事。事实表明,两岸人民是骨肉同胞,团结统一是最强烈的民族感情;实现统一是两岸人民的共同心愿,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历史潮流;两岸人民有智慧、有能力,通过协商、谈判解决问题。鼓吹“台独”,违背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是注定要失败的。

 

 

社安徽省委成立思想建设研究小组

 

社安徽省委思想建设研究小组于5月31日在合肥成立。其主要任务是:组织社省委思想建设调研,撰写思想建设和统战理论文稿,并积极参与有关征文活动。

 

 

关于在人民政协报开设“贯彻多党合作新文件”专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宣传办:

最近,党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了加强新文件的宣传,推动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深入开展,中央统战部宣传办决定在《人民政协报》宣传统一战线的新闻版上开辟“贯彻多党合作新文件”专栏,全面反映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的活动、措施、经验,希望各地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的典型做法及时通过新闻版投稿渠道报中央统战部宣传办公室,以通讯、消息、简讯、照片等形式均可。

中共中央统战部宣传办公室

   

 

     

九三学社中央思想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行为规范

(试行)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调研工作,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可靠。每人每年至少完成社员思想调研报告一篇。

四、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理论和九三学社社史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我社思想建设研究专家。

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未经研究中心主任同意,社员思想状况调研材料及相关内容不得擅自交给其他组织,更不能在报刊和网络上公开发表。

六、不得利用社中央思想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的身份从事与思想建设研究不相关的事。

七、研究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互助、密切合作。

八、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参加研究中心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