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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问题

自主创新对我国中小企业促进作用是非常显著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研究所对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一项调查分析所引用的资料显示,在所调查的797家中小企业中,通过自主创新,93.2%的企业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增加了产品品种,96.6%的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必须看到我国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源有限的禀赋条件使中小企业具有一些天然的弱点,如获得资金的能力不高,信息、技术、人才资源缺乏,单个企业的市场分额很小,对市场的影响能力有限等,这些天然弱点使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面临许多不利因素。德国维腾大学的Herrmann-Pillath教授在2001年对我国中小企业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其中资金和自主创新人员的缺乏又是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所面临的两个的最主要的不利因素。

1、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人才缺乏。目前我国从事研究与开发的科技人员只有38%在企业,其中绝大多数又集中在大企业,真正在中小企业从事自主创新的就更少;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新增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工作所必需的技能训练,大大制约了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展开;另外,有63%的中小企业认为目前缺少技术人员,有64.4%的企业认为在未来2-3年内缺少技术人员。因此,构建一个有效的人力资本支撑体系是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2、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自主创新作为使科技成果进入生产过程,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物质产品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必须要有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基础和直接构成要素的资金投入。然而,据调查,资金来源严重不足是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有74.34%的中小企业认为“资金不足”是制约企业发展与自主创新的第一位的因素,有85%的中小企业认为“流动资金部分地满足或者不能满足需要”;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企业认为“与前二年相比企业获得中长期贷款变得更加困难”;有超过90%的企业认为“仅仅是部分甚至是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只有三分之一的企业获得了三年以上的长期贷款。

中小企业市场融资非常困难,融资成本比大企业高,很多中小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或金融机构获得自主创新所需要的资金,无法很快进入自主创新领域,甚至由于资金的缺少而放弃了许多自主创新活动。此外,中小企业从政府获得的自主创新活动资金也极为有限。

3、缺乏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中介和协作网络。自主创新过程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活动,创新资源、创新行为主体协同关系形成之前,相互之间有一个搜寻、选择与被选择的过程。如果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某些方面力不从心,或某类资源缺乏等,则需要发挥中介机构综合、互动和集成的优势。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证明,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它们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外,通过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智力提供特定的服务。但我国目前中介机构数量少,专业化水平低,彼此独立,协同程度低,且行为不规范,服务功能单一。此外,中小企业之间协作联系不够,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应有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专业化分工协作、技术与营销网络,使中小企业间的交易费用较高,增加了自主创新的成本。

4、政府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重视不够,尚未形成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框架。《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小企业的权利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措施,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其中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以及特定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办法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规范。而且,现在有些政策法规在某种程度上还带有传统计划经济的色彩,在总体上没有把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到应有的高度。

除上述的不利因素外,阻碍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因素还很多。如由于受到经济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的产品种类受到很大的限制,尤其是产品的种类和设计在适应用户需求的快速变化方面缺乏必要的可塑性和灵活性,因此,往往在新产品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时即使是已经生产出来的新产品,受投资规模不足或是技术力量不足的影响,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也经常会受到来自市场和用户方面的挑战,这些因素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的活动空间。其他因素还包括不利的政策机制、法律体系等等。

二、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建议政府应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为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融资支持。资金困难是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要畅通各种融资渠道,运用多种融资形式,逐步构建由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有效率的金融支持体系。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渠道,可从财政、税收、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为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二是适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三是实行优惠贷款。同时,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多方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新办的中小企业,可给予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而对于新办的高新技术中小型企业的税收减免年限可适当长一些。另外,可视财力情况,增加政府预算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投人。

2、为中小企业构建人力资本支撑体系。政府需要在社会上积极营造氛围,鼓励中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速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制定中长期人才规划,加强人才开发和培训,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人才的培养要与产学研合作工作相结合,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技术人员通过产学研洽谈会、企业家联谊会、人员互访、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方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成败,要广泛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完善企业分配机制,调动职工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加强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环节。

3、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政策保障。虽然我国近年来陆续也制定了一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方面的政策,并实施了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计划等,对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产生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仍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议政府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支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1)设立专门资助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的计划。只要中小企业的科研计划符合政府产业技术政策和专门计划指南,政府就应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以刺激中小企业向创新投资的积极性。(2)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完善风险投资的发展环境。第一,政府要以政策性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方式,有效引导和扶持风险投资基金,同时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第二,要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制度即投资基金制度,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及创业板市场,为那些尚不具备在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产权及股票交易提供便利条件,从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机制,拓宽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3)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发展促进基金和信用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所从事的技术开发项目提供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和融资担保。

4、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面临的不利因素,政府应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机构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向企业提供引进新技术、共性技术支持、标准化与质量管理、信息咨询、综合服务与全过程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以帮助中小企业改善技术条件,提高技术水平,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同时,考虑到我国目前中小企业自主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力不强,政府可为其提供费用较低的实验、中试场所。另外,由于自主创新是“两头在市场”,即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工艺创新,其信息均来源于市场。所以,国家应鼓励信息经济的发展,通过灵敏的信息网络为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信息服务。

5、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中介服务的发展。中小企业资源有限,迫切需要有一个健全的创新中介服务体系为之提供支持与帮助。当前,除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规范现有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运营,提高其服务水平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并引导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如选择有条件的行业技术研究所逐步改制成行业技术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先进的科技成果和配套的技术诊断与指导;依托现有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培育科技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等。尤其要大力加强信息服务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通过信息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最新的技术、经济、市场等信息,帮助其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市场预测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技术交易市场协调技术供求,提供交易过程中的专利代理、合同登记、知识产权变更等配套服务,从而降低技术交易成本,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转化速度。在强化中介服务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各组织单元间的交流与联络着力促进中介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逐步形成功能互补的开放式服务网络,从而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体系的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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