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学生的健康和健康教育。在原国家教委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加强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是极其重要的环节。
健康教育属于养成教育,它通过健康教育传播必要的基本健康知识、发展学生各种有关健康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技能,从小养成健康行为,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成年期以至终身的健康奠定基础。加强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也可以将健康教育的理念,通过家庭向全社会扩展。因此,在学校中开展健康教育不仅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重要途径。
1994年实行新课时制后,明确在中小学每周安排0.5课时用于健康教育,这对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新的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健康教育课不再单独设置,而是整合在中小学相应的课程中,即整合到小学的思想品德与社会课、科学课、体育课与中学的相关课程之中。现在,在这些课程的课程标准中,已经注意到向学生提供有关健康的知识和信息,发展学生对健康的认识,这些反映了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对“健康第一”原则的认同。但是,由于各课程出于自身体系的考虑,无法对健康教育的内容作比较全面、合理的安排。将一门具有独立体系的课程分散到几门课程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新的课程标准未能覆盖健康教育的全部内容;2.有些内容在同一水平上在不同课程中重复;3.偏重于健康知识、信息传授,缺少技能教育:4.小学一、二年级缺少相应的课程内容,不能满足小学生身心发育、健康教育及学校生活的需要。
根据上述分析,将健康教育课分散到有关的课程中是不适宜的,实际上可能削弱健康教育。目前,新的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及有关课程标准尚处于试点阶段,因此我们建议教育部采取措施,恢复健康教育课的单独设置。同时,在课程内容及课程标准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在小学1-2年级也开设健康教育课,形成自小学1年级至高中3年级的健康教育课的系统体系。健康行为,尤其是个人卫生习惯是一个养成过程,卫生习惯的培养强调从小开始。6、7岁的孩子(小学1-2年级学生)是养成教育的重要时期,口腔卫生、用眼卫生的培养都应从孩子进入小学就开始。有关课程不能等到小学3年级才开始。
第二,增加技能教育内容,扩展健康教育课的广度。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育的特点,在促进他们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上,不能仅仅限于提供健康知识,树立正确的观念,更应该告诉并培养他们实际可行的技巧、方法。例如关于吸烟、酗酒、吸毒等问题,有关课程标准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这些行为的危害和不要沾染这些行为的层面上,而应该同时增加如何抵御同伴或他人的压力,拒绝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技能培训方面的内容。
第三,减少重复,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使课程内容在深度上螺旋式上升。健康教育的内容重复是必然的,但不能是简单的重复,从小学到中学,对同一内容应该是逐步的螺旋式上升,以适应学生的年龄、文化水平和知识结构。只有将健康教育作为一门独立课程才能达到这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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