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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国贫困地区电视信息可及性的建议
中共十六大提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为此,国家及有关部门做了许多努力。特别是在国家发改委大力支持下,国家广电总局提出了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建设方案,到2000年在全国已通电的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即完成10万个广播电视盲乡盲村的覆盖工程,使每一个盲点都能看到两套电视节目(中央一套电视和省一套电视)和收听到中央一套广播节目。
为了了解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目前获取信息的情况,尤其是通过电视获得信息的情况,以及国家“村村通”工程的效果,有关方面组织了“中国部分贫困地区电视信息可及性调查”。调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覆盖了甘肃、四川、云南、河北四省共计11个贫困县(市)459万人口,涉及其中的30个乡镇,66个村,1508户的居民调查和4个省中的28个贫困县(市)广电部门的机构调查。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电视信息传输方式的变化及所遇到的问题
近几年,广电部门重点发展的有线电视,通过统一铺设的光纤/光缆的传送方式,为西部地区的城市、县城以及不很偏远的乡镇的居民所受益,但是远远没有普及到较偏远的农村。主要原因是偏远农村地形复杂,铺设光纤的成本太高,而且资金匮乏,无法实现“全覆盖”。
以保证中央1台和省台的收视率为主要目的的“村村通工程”,是以村为单位,搞卫星接收点,主要设备包括“锅盖”、卫星接收机、发射机、差转机。县里通过小功率发射机(从几瓦到几十瓦)把接收下来的卫星信号传输出去,而广大农村主要靠差转台无线接收。但常出现“只通县不入村”,或“只通村不入户”和“只能收看一个台”的现象,实际效果都不太好。
原因是开路转播是一个公益事业,如果国家没有更多的投入,很难维持,不少无线转播停播或关闭了。另一方面,现在电器设备多了,影响无线电信号质量。极高的电视机拥有率与滞后的基础设施之间的矛盾明显。缺少建设资金、没有制度化的技术保证和缺乏管理是制约贫困地区农民获取电视信息的最直接的瓶颈。“自装锅盖”是村民比较认可的接收方式,有些地方也行之有效。但与国家的相关法律、信息安全性及部门利益有冲突。
2、电视是贫困地区居民获得信息的首要渠道,但满足不了需求
在现有的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基本信息的电视、广播、报纸三种公共媒体中,电视的拥有率(95.6%)和被选择率(66.1%)均处于首位,具有最重要的地位。贫困地区农民十分强烈地渴望能收看到更多的电视节目,尤其喜欢看能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的国家对地方的一些政策、指导方针,与农村生活和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基础的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和农村各类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各类农业实用科技,致富信息(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和药品常识等。但由于“只通县不入村”,或“只通村不入户”和“只能收看一个台”的现象,大多数的村民都反映收看不到这样的节目。同时还存着农民希望收看的农业节目通常不在黄金时段播出,严重影响了这方面信息的可及性。
农户没有加入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网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没有铺设光纤(75%),但也有部分人是因为承担不起费用,只有极少部分人觉得没有必要加入。如果不考虑经济的因素,85%左右的人都愿意并渴望加入有线/卫星电视网。
3、贫困地区农民对有偿电视信息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调查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的绝对贫困人口占32%,625-865元低收入人口占12.4%;高于865元的占55.6%。对有偿电视信息有一定经济接受能力,年收费标准在50-100元之间,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安装有线电视需要交的钱超过此标准则无法承受,会严重影响其加入有线电视网的积极性。目前的有线电视收费城乡差别不大,高于贫困地区农民的接受能力。
我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信息是一种重要的资源。由信息匮乏所导致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是中国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快信息化建设,尤其注重提高我国贫困地区电视信息可及性,让党和政府的政策声音和科技致富的知识技能,送达给最迫切需要的亿万农民手中,这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为此建议:
1、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村村通”工程的成效开展进一步检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举办有关“村村通工程”问题听证会或研讨会,广泛收集包括贫困地区农民在内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议中宣部会同广电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解决好贫困地区“村村通”中“差转台无线接收效果不好”的技术问题。改变“只通县不入村”,或“只通村不入户”和“只能收看一个台”的现象。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时事新闻、农林牧渔业等科技致富信息的多元化需求。
3、建议中宣部和广电部研究出台对西部老、少、边、穷及特困地区群众的“村村通”收费的相应减免政策,并研究制定加强“村村通”技术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4、建议从政府扶贫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信息扶贫”专款资金,用以减免或补贴特困地区县、乡、村的电视接受费用。技术维护与管理人员的解决,可否通过省级广电部门培训县级和乡镇级人员来做,并制定定期巡查(实地或电话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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