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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规范各级政府机构外文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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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0日
九三学社中央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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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成员、亳州市旅游局陈?P说,随着全球化的进展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对外政治、经济、文化等不通领域的交流也日益频繁。在各类官方和民间的国际交流活动中,各级政府部门、政府组织机构都需要一个规范、统一的外文称谓,以便于双方理解、交流、合作。但由于我国行政区划和行政组织的特殊性,很多级别、机构、职务都无法在外语言中完全找到含义对等的词语;而且,我国迄今没有政府统一制定规范的机构外文名录,这样在交流中就易出现误差。全国各地、各部门对各类机构的翻译五花八门,比如“局”一词的英文翻译,有“bureau”、“department”、“office”、“agency”等,“局长”有“officer
”、“director”、“bureauor”、“manager”等多种翻译。还有municipal一词,无论是直辖的上海市还是普通的地级市政府都用这个词来修饰。诸如此类的词汇,在对外交流中不仅令我们自己困惑,也令对方难以理解,造成沟通障碍。
因此建议政府尽快组织专家编写各级各类政府机构、组织和职位的外语名录,尽量在英语、法语、俄语、日语、韩语等常用语言中寻找较为恰当的机构称谓,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布,对内对外,统一规范使用,便于更好地对外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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