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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发展方式,必须从体制、机制抓起
2011-11-22 10:11:52

现在我国上上下下没有不知道“科学发展观”的,也没有不知道“转变发展方式”的。但怎么转变,未必有共识。

这里就有一例。央视前不久关于国家工信部对中国电信、联通开展反垄断调查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电信部门的主流媒体《人民邮电报》立即头版头条据理予以一一反驳,这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实属罕见,以至理所当然地引发了人们的“围观”和议论纷纷,这绝对不是某些媒体所认为的“神仙战”那般轻描淡写,而是当事双方一下子都碰触到了问题的要害:“面子”是涉及反垄断的公平与公正;“里子”却在于现行“扯不清、理还乱”的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本身。

“反垄断”在我国还属于新鲜事物。垄断是一种发展方式,垄断的反面又是一种发展方式。外在体制决定了垄断、内生机制强化了垄断,这种计划经济发展方式的“惯性”已经在我国延续了好几十年,迄今还在吃香喝辣。反垄断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也是为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但凡成熟的市场经济莫不如此。所以,在我国现行体制与机制下,只要一反垄断、特别是“刨根究底”反垄断的话,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体制与机制问题,又鉴于人所共知的原因,每每都是“遇到问题绕道走”,习惯成自然,沿例成禁区。

既然我国界定了“垄断”的标准大概是:一个企业占市场份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个企业占市场份额的百分之六十几、三个企业占市场份额的百分之七十几,凡此种情形,就构成了垄断。

由此,人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发问:倘若仅仅对中国电信、联通开展反垄断调查,的确大失“公平”之水准。因为,社会上广大群众(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越来越集中而强烈的还有其他的一些“店大欺客”的行业……他们垄断了同行业商品供应、提供服务渠道、操纵定价权收费权、甚至可以说是控制了国家经济与文化生活命脉以及亿万老百姓生计的,他们作为畸形的利益集团,大有“舍我其谁”的大气和霸气。等等凡此种种垄断的部门、垄断的行径。以至计划经济不像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不像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能被他们这样污名化啊!不说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伤害也只能怨声载道,就是国家利益也会不断受到垄断利益集团的巧妙“狙击”而退避三舍。离不开、惹不起、躲不脱,“呛天不应,呼地不灵”。所有这些,都是垄断的典型特征。那么又是谁赋予垄断企业如此至高无上的“特权”呢?现行的体制与机制!

笔者以为,反垄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外乎是“公平”二字!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导致垄断,对不公平又缺乏监督制约则加剧垄断。但是,所有的“资源分配”也好,“监督制约”也罢,体制与机制才是最终决定一切的因素。

我们反垄断之所以会“投鼠忌器”,“忌”的就是碰触不得的那种“命悬”制度性的体制与机制。窃以为,当今中国已经到了不断深化改革、继续扩大开发的关键时期,这是人所共知的严峻事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说法提出了很多年,更是现在科学发展观题中之义,如今已经到了非碰触体制与机制改革不可的时候了,不可迂回、不可退缩,否则更要付出沉重的政治、经济的代价。

首先,要消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与机制性障碍,从而建立一个有利于资源合理分配、有利于公平竞争,进而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创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与机制环境。这样做的话,才能釜底抽薪地挤压垄断性部门及企业有恃无恐操纵国计民生以图更大集团利益的空间,也才能有效遏制某些地方政府诸如征地、卖地那种短期经济行为的冲动。

其次,要切实推进经济市场化改革,尤其是要推进关系国计民生那些经济部门的改革,我们不仅要看到他们是“共和国长子”的辉煌一面,更要看到如果不适时、不适当地改革,将很有可能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始作俑者的另一面。同时,也要对面向市场经济的其他社会、经济等方面进行恰如其分的体制与机制改革。

再次,要探索建立一个既有政府主导与驾驭、又有宏观调控与刺激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其中,不论是对大、中、小甚至微型的抑或国企抑或民企抑或外企,首当其冲地是把他们摆在相对平等的地位,享受资源、政策公平的国民待遇,各得其所,万马奔腾,各显其能,造福于民。

只有当体制与机制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才能真正做到:公平二字摆中间,其他统统滚一边。这样反垄断,才叫“正”“反”!这样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徐宗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