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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其显著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党派与共产党为了共同的目标,形成了亲密的友党关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这一制度体现了核心一元性和结构多元性的统一。一方面能够保证不断扩大政治参与;另一方面又能有效地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执政地位和对国家有效治理,从而产生了很强的向心力和聚合力。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正常制度方面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运作方式。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稳定。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既具有进步性又具有广泛性,反映和代表着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各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使不同利益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使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对维护国家政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实践证明,我国的正常制度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什么时候坚持了这一制度,社会就安定,民族就团结,国家就兴旺;什么时候这一制度受到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就遭受挫折。政党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安定有序的基本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 对参政党来说,维护和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参政党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参政党为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首要政治责任。民主党派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就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准则,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真正做到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在当今复杂的政治历史条件下要进行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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