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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代表工作,尤其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创新,取得明显效果,得到了代表的普遍认同与肯定。但由于代表工作涉及面广,如何充分且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仍然还有需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问题和亟待改进的工作。例如,第一,代表要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就必须知情知政,为了知情知政,代表应该做“有心人”,但由于缺乏足够知情条件的支撑,代表难以更全面系统地了解与自己履行职务有关的情况,代表作用的发挥和履职质量受到影响。第二,全国人大代表只是每年开一次会,会前进行一次集中视察的代表。这曾经是不少代表对代表工作的一种自我写照,表达了代表对闭会期间活动缺失的不满意。我曾在今年大会期间以代表建议方式对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出建议。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执行代表职务,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酝酿、起草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出席大会作准备的过程。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缺失,使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受损,使代表为开好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受影响,势必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第三,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处理和办理工作规范的缺失,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就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方面,但由于对议案、代表建议的提出、处理和办理工作缺乏系统的明确规定,致使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的质量有待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更是问题不少。第四,对代表履职行为规范的缺失,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代表法》规定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但代表履职过程中仍有不少行为准则缺乏明确规定,如代表接受群众投诉的处理方式与途径;代表集体执行权力与个人履职行为的关系等,这同样影响代表作用的准确有效发挥。 《若干意见》和五个相关工作文件,很好地回答了上述在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方面存在而又必须回答的问题。明确规定了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使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深入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提供信息,创造条件;明确规定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主要活动内容,其中增加了专题调研,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内容;明确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以及经费保障;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方式、持证视察、联系群众的方式,处理人民群众递交的申诉等各种材料的方式和途径等作了规范;出台了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处理办法,对议案和建议本身的质量、处理质量和建议办理的检查督促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这些都为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无疑是十分必要且非常及时的,对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若干意见》的形成过程也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实践过程 《若干意见》充分肯定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并把支持、规范和保证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和行使权力作为当前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之一。而《若干意见》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一个重视并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的实践过程。这一过程及《若干意见》的内容都让代表感到十分亲切。吴邦国委员长于2004年下半年带领王兆国、盛华仁副委员长和有关专委会领导到福建、广东等地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11月14日,吴邦国委员长一行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座谈会。”我有幸与其他12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了这个座谈会。座谈会上吴邦国委员长一再强调,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方面。代表作用如何发挥,我们真心实意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在委员长的鼓励下,代表们就代表培训、经费和知情等代表履职条件的保证、代表结构、代表议案的提出及处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持证视察等提出建议。我也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和办理、食品安全立法及代表立法议案的处理等问题作了发言。我从自己11年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分析了目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建议制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交办和办理办法》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代表发言时,委员长等许多领导都作了记录,还时不时地插话肯定代表的发言,或对一些问题进行探讨,让人充分体味到委员长所讲的“真心实意”和“诚心诚意”。 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若干意见》及五个相关工作文件出台了,有不少代表所提的建议已被采纳,我在座谈会上所提的,以及在今年大会期间正式以议案的方式提出的《关于制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交办和办理办法的建议》也已成了现实,这让我和其他代表一样感到十分亲切。 三、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依法尽职当好代表。 《若干意见》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是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最近我应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在我市开展的《义务教育法》修改调研活动,并应邀参加将在北京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今年代表建议交办时,盛华仁副委员会作了重要讲话,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我有一件建议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同我进行了三次电话沟通。所有这些都让我闻到了落实《若干意见》的强烈气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并理解其精神实质;要处理好外部提供条件和加强自身努力的关系,珍惜每一次履职机会,用好每一个履职条件;要增强当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按有关法律和《若干意见》的要求履行好代表职务,争取当人民满意的代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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