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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就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就业问题提出建议

发布日期:2014-09-16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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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国政协11日下午在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就业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主委刘新乐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主委贾殿赠在会上建言。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座谈会气氛热烈,委员们和专家学者发言踊跃。俞正声不时插话询问,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介绍了我国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就业问题的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与委员们互动交流。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张庆黎、王正伟、马飚出席座谈会。】

发言摘要:

刘新乐:推动少数民族毕业生充分就业自主创业

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成因是:就业区域与行业集中,择业空间相对狭小;国家层面缺乏扶持政策,到区外或企业就业渠道不畅;缺乏选择专业和学校的余地,造成毕业生综合竞争力较弱;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毕业生择业观念不适应社会需求。

解决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特殊性,在鼓励其回乡就业创业的同时,国家应制定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叠加和多元措施,促进他们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一、 加大应用型技能型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力度。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夯实民族基础教育,允许民族类高校自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增加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吸引更多学生报考宜于就业的职业技术院校;扶持民族语言教辅材料和师资队伍建设,为优化民族类高校学科布局创造条件。同时,扩大国家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覆盖范围,在国内重点大学增设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 制定特殊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允许少数民族聚居区出台考录招聘本地少数民族毕业生特殊政策的同时,应指导其他省市制定吸纳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他们提供更多工作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执行人才储备政策,给予政府补贴,建立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增加创业贷款额度,促进其市场就业。

三、 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扩大和提高对少数民族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和额度,帮助他们“回炉”,提高其职业技能和汉语能力。

贾殿赠:引导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内地就业创业

中央对新疆的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始终高度关注。国家先后启动了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协作计划(简称“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办学计划等,利用内地高校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新疆培养高素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目前,以“协作计划”、“疆内直招计划”等各种形式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已达到4.8万余人,涉及内地近400所高校。

随着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整体趋紧,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同样面临困难和挑战,原因来自毕业生、就读高校、用人单位、政府等多个层面。引导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内地就业创业,对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与融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一、 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促进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内地就业的倾斜政策和具体措施。内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参照对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的照顾的做法,对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的笔试成绩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内地各类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招收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等。

二、 将促进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内地就业纳入十九省市援疆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其他省市自治区可参照执行。

三、 有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的内地高校积极推动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对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的指导、咨询和服务。(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