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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关于2013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10-15来源:九三学社中央组织部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九三学社十三届中央委员会:

九三学社十三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于2012年12月4日经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新一届和2013年的工作在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了计划安排。一年来,在中央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中央监督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九三学社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认真落实社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完善工作制度,总结创新经验,为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做出了努力。

一、中央监督委员会2013年工作情况

(一)修订《工作条例》和《工作细则》

新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依循的工作制度仍是2008年社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社十二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社中央自建立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以来,至此已经过5年多的实践探索,内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巩固实践成果,推动新的发展。特别是2012年换届前,中央统战部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就监督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多次协商,形成对相关制度加以完善的共识。因此,新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把修订《条例》、《细则》作为开局起步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四月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就《条例》、《细则》的修改向各位中央监督委员、部分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等征求意见,至7月中旬收集会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和《细则(修订草案)》。根据中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条例(修订草案)》经10月16日第10次中央主席办公会议和11月18日第4次中央主席会议研究同意,于11月18日提交第4次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第4次中央常委会议的意见,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对《细则(修订草案)》再次做了补充完善,于12月9日提交十三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二)开展巡视督导工作前的调查研究

今年5月召开的九三学社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研究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韩启德主席就此做出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这次常委会议精神和韩启德主席重要讲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紧落实相关举措,成为中央监督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若干意见》提出“尝试开展巡视督导工作”,这既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创新举措,也是需要内部监督机构积极配合的一项工作。自今年6月起,社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邵鸿同志利用赴江苏、浙江、辽宁、宁夏等地出差的机会就此进行调查研究,与部分省级组织负责人就巡视督导工作的内容、形式、范围、方法、时机、参与人员等问题进行咨询探讨、交换意见。为即将开始的这项尝试性工作做了前期准备。

(三)总结推介地方组织监督工作的创新经验

中央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典型引路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对于经验与典型的选取,则根据实践需要而有所侧重。新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根据社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的《九三学社章程》,把“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本社章程、履行职责的情况”这一新增内容作为实践探索的关注点。今年以来,社北京市监督委员会尝试开展了对市委委员履职情况的测评,社辽宁省监督委员会尝试开展了对市级组织领导班子的专项巡视。中央监督委员会认为,这两个省级组织监督机构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精神与做法,不仅值得其他省级组织学习借鉴,也为中央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履行职能提供了有益经验。中央监督委员会以工作通报的形式及时转发这两个省级组织的经验供地方组织学习借鉴,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四)继续推动地方组织建立监督机构

今年,经社中央监督委员会批准,上海、浙江、江西、湖南和云南5个省级组织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成为新建省级监督机构最多的一年。新建机构均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监督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全社共有13个省级组织建立了监督委员会。还有部分省级组织正在积极筹备。

(五)部分委员受邀列席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中央常务委员会采纳了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建议,在新修订的《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对非中央委员的监督委员可受邀列席中央委员会会议做出明确规定。列席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的中央监督委员被分别安排在讨论组内,参与会议各项议程和进程,直接了解中央决议形成与贯彻过程、中央委员履职的实际能力与水平、会议服务的质量与效率等真实情况。这就为中央监督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条件和制度平台。

(六)结合改进作风创新信息工作方式

今年以来,中央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人员认真遵守中共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九三学社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和社中央“加强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专项工作的要求,把改进工作作风与改进工作方式相结合,切实精简会议文件。一是取消原定召开的商讨修订《条例》、《细则》的会议,改为发送纸质文稿,征求修改意见。二是将定期刊印的《监督工作通讯》改为专项工作情况通报,翔实介绍有关工作经验。三是创建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把监督工作信息及时发送给中央监督委员、省级组织相关负责人,不仅做到了信息“无纸化”,而且还扩大了受众范围、增强了阅读时效。

(七)认真做好信访办理工作

今年以来,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社员来信共4 封,其中3封署名,反映所在市级组织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工作作风问题。中央监督委员会与地方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沟通,认真核实,对反映属实的情况,督促地方组织妥善处理,并将受理和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给来信社员。

(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新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的规模有所扩大,结构有所改善,制度逐渐完善,工作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存在着需要克服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办公机构和人员编制仍未落实;二是中央监督委员的具体职责尚待明确;三是中央监督委员会对地方组织监督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中央和地方组织监督委员的培训工作需尽快做出安排。

二、中央监督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九三学社十三届二中全会决议,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创新监督举措、增强监督能力,继续扎实推进内部监督工作。

(一)继续推动省级组织筹备并建立监督机构。

(二)继续把对领导班子、领导机构及其成员遵守章程、执行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监督委员、省级组织监督机构负责人等对中央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配合社中央的巡视督导工作,受邀参加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谈心会,把对地方组织监督工作的指导与对地方组织领导班子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四)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召开会议,就中央监督委员的具体职责进行讨论,形成共识,加以明确。

(五)继续总结和推介地方组织在监督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并采用现场会、片区会等形式,加强互动交流、学习借鉴,形成并完善监督机制。

(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适时举办或委托举办监督委员培训班,把学习与研究相结合,注重提高监督工作能力。

(七)继续完善手机短信群发功能,拓展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发布监督讯息。

(八)适应监督工作发展需要,适当增加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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