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雯:难舍法治情

发布日期:2014-12-09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 【字体:】【颜色:】浏览量...

【人物档案】王明雯,彝族,1968年出生于四川凉山雷波。1991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1994年至1995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进修,2004年获西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委员,九三学社凉山州暨西昌市委秘书长。现为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现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委员,十届凉山州人大代表、十届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历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凉山州人大代表、九届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

她是教师,教书育人是她的本职;迷上法律,让她的人生五彩斑斓。“九三楷模”王明雯,一位温婉如玉、兰心蕙质的女子,一名勤奋严谨、执着坚韧的法律人。她出身少数民族农家,凭着彝族人乐观勤奋的特质,一步步从西南边陲的大凉山走到了北京人民大会堂。

千里之遥积于跬步

王明雯身材苗条,五官清秀,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坚定的心。

1968年,王明雯出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的一户农家。父亲是邮电局职工,母亲是农民。为了改变命运,她从小就学习刻苦勤奋。

初中毕业时,王明雯考上越西师范学校。那时,只有成绩最好的初中生才能考上中专,因为师范学校提供补助,是中专学校中的热门,也是最适合贫穷农家子弟求学的地方。然而,当时适逢师范学校改制,学制从3年改为4年,很多同学觉得浪费时间、没劲,学习积极性不高。王明雯不为所动、埋头苦学。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学生”,班学习委员、文娱委员,校学生会主席……她凭借实力证明着自己。

1987年王明雯师范毕业,因为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她得到了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在四川师范大学的4年里,她过着简单枯燥却又不乏快乐的日子,刻苦学习与训练,为自己未来的学术道路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1991年,王明雯被分配到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教,一到校即被派往凉山州会理县二中支教1年。回校后,她担任新生班班主任。烈日下,她陪着学生一起军训,脸上的皮肤被晒得蜕了一层皮,她无怨无悔。由于工作投入、表现出色,她被评为西昌师专的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也被评为优秀班集体。23岁的她在教师队伍中崭露头角。

1994年,王明雯被学校派往武汉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从此与法律结缘。1年后,她返回学校,开始给第一批法律专业的学生上课,从此开始了对法治孜孜不倦的追求。

此后的20年中,王明雯沉醉于法学教学和科研,勤奋钻研。她先后承担了《民法学》、《法理学》、《知识产权法》等10多门课程的教学,治学严谨,因材施教,深受学生喜爱。热爱教师职业的她,自大学毕业后,23年一直坚守在三尺讲台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甘为人梯。先后获得了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实现了大学班主任对她的预言。

她主持的《知识产权法》课程2006年被评为西昌学院精品课程,2010年被评为四川省精品课程;主讲的《民事诉讼法学》被评为2008年省级精品课程。她先后主持、主研国家、省、州、院级教学及科研课题15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1项、省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1项、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及青年基金课题各1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1项、凉山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1项;发表40多篇论文,得到了同行专家的肯定和认可。她曾获四川省政府哲学社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四川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州政府及院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等20多项教学、科研奖励。因为在学科领域内成绩突出,在法律实践方面成效明显,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先后被评为西昌学院学术带头人,凉山州及四川省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被四川省政法委、四川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评为2013年度四川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被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授予“凉山州第十三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称号,并当选为四川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凉山州法学会副会长。

2008年,她的专著《凉山彝族习惯法研究》问世,被当代中国民法学家梁慧星评价为“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杰出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001年,王明雯被评为副教授。这一年,33岁的她选择了自己的政治归宿——加入九三学社。民主党派成员加法律界人士的独有特钟,使她受到各级人大的关注。2007年,她当选凉山州人大代表及州人大常委会委员,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2008年3月,王明雯身着彝族盛装出席全国“两会”,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履职。2013年3月,由于出色的表现,她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唯一的彝族常委。

以法律之名

刚开始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王明雯对如何写议案还不太熟悉。虽然耗时两个多月写就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隐私保护法》”的议案,但因为不知道提交议案时必须同时提交法律草案文本,弄得她手忙脚乱。初次尝试立法工作,全心全意的投入让她感到很累、很辛苦。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明雯很快摸索出规律。“是不是社会热点,是不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是她的选题标准。动笔之前,她会像写论文一样,先作深入调查。上网、去图书馆,走访、座谈、视察调研,是她常用的方式。

从担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至今,7年来,她积极履职,共提交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药害责任追究与救济法”及“社区矫正法”等3个立法议案和14个修法议案,涉及刑法、刑诉法、民诉法、食品安全法、献血法等十几部法律,总字数达11万1千多字。每一件议案都反映着时代呼声、社会热点,人民期盼,饱含着她对法治的热情。她提交的修改法律的部分建议被已通过的侵权责任法、选举法等采纳,受到法律界学者及媒体广泛关注。

她还3次受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多部法律的审议,5次被指名在四川代表团的全团会议上发言。她的发言不仅得到了与会者的肯定,还受到韩启德主席的关注与鼓励,并被王岐山书记在今年3月11日上午审议两高报告的大会点名表扬,称赞为法学家。

2009年初,一名因注射假药而致瘫的患儿家长找到王明雯,引起她对药害问题的关注。49天里,她通过去图书馆查资料,在网上寻找相关案例,通过邮箱、电话向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请教,向司法部门了解情况,专程到国家质检总局调研,撰写7章29条长达1.2万字的《关于制定药害责任追究与救济法的议案》,联名46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案质量之高,让国内顶尖法律专家啧啧称赞。

2009年底,王明雯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参与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议时,委员们对“贿选”界定、处罚的争议,给她留下深刻印象。回去后她就此做了深入研究。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领衔提交了《关于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议案》,建议将“村官贿选”入罪。

2012年“两会”,王明雯提交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议》,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会同政府相关单位和政法机关,对各地救助工作实施状况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将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两会”后不久,201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和解工作座谈会,要求全国各地法院着力推动救助工作在地、市一级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地方立法。

随着履职的深入,王明雯的眼界越来越宽。如今,她不仅关注法律领域的问题,也关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众多领域,提交相关建议37件。

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以来,王明雯坚持全勤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例会。到此为止,除第一次学习培训外,十次常委会共收获51本会议简报,里面的每一份发言都凝结着她的心血。据粗略统计,仅会议简报登载的发言稿字数就近10万字。两个月一次的常委会会议,议程多,时间紧,任务重。由于拿到材料的时间太短,很多时候来不及准备,白天要开会,只能利用休息时间看材料,晚上熬夜写发言稿,感觉开一次会就像脱了一层皮。不过,参与了民事诉讼法、环保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预算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九)等几十部法律草案的审议,看到自己的发言得到了与会者的认可,所提的修改意见被采纳,王明雯的内心无比欣慰。

“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常设机构一名成员,我代表的不仅仅是我这个民族,我关注的是全国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作为法律人,很高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我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能够亲身参与国家的法治建设,见证我国的法治历程,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很自豪。”王明雯如是说。

“痴情法治,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是王明雯的微博个人名片。为了让自己的议案、建议充分体现民意,从2010年2月起她开设微博,介绍自己代表履职情况,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至今她的微博粉丝已高达到38万多人。由于影响力日益扩大,2012年王明雯的微博被推荐上榜“十大全国人大代表微博推荐榜”。

其人如兰

经过长期法律工作的训练,王明雯语言严谨、思维缜密。然而与很多法律人士言辞犀利、咄咄逼人不同的是,不管声调高低,她总是声音甜美、娓娓道来。

23年的教师生涯形成了王明雯注意仪表、善于沟通的特点。真诚直爽的性格,大方得体的着装,让她很受学生欢迎。“王老师不很漂亮,但特别有气质,看起来很舒服”。每次全国“两会”,为了向世人展示彝族独特而绚烂的服饰文化,她都会身穿着彝族节日盛装出席,成为人民大会堂一道亮丽的风景。每逢有代表委员、记者或者工作人员要求与她合影时,她都面带微笑,欣然配合,这种天然的亲和力,使得她在全国“两会”期间结识了很多朋友,得到大家的认可。不止一位领导这样鼓励她:“人大就需要你这样来自基层的,有水平的,具有代表性的代表!”

随着任职越来越多,王明雯的社会活动也越来越多。每年大约100多天参与各种会议、学习、培训、调研、视察、座谈、走访。2014年度,她出差140多天。其中8月份最忙,虽正值单位暑假,却有23天在外奔波忙碌。这个纤弱的女子就像一个陀螺一样不停地旋转,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

古人云,“忠孝难两全”。在国事与家事之间,许多时候她只能牺牲家人。好在丈夫非常支持她,然而可爱的孩子们有时会抱怨妈妈总不带自己出去玩,生病的父母没有时间照顾。因此,只要有空在家,她会包下家里所有家务,扫地、洗衣、做饭,尽量抽时间陪陪孩子,看看父母,陪他们聊聊天,尽自己为人子、为人妻、为人母的那份责任。

时常有人问她:“有人为钱卖命,有人为权卖命,你为什么而卖命?”她回答得很干脆:“为了法律人的使命,为了法治中国!”

因为她的突出事迹,她被推荐为九三学社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成员,进行个人事迹宣讲。今年5月,她应邀在银川的九三学社中央十三届七次常委会上作报告,得到韩启德主席等九三学社中央领导及与会者的高度评价。之后应邀在四川、浙江和辽宁九三学社省委进行巡讲,她的感人事迹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社员,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王明雯说,“我始终相信‘天道酬勤’。不管结果如何,凡事都要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这样才能够无怨无悔,做到问心无愧。”看似简单、普通的一句话,折射出这位彝族女性坚持、坚守的不凡品质。

人生的路有千万条。只要每个人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终会走向属于自己的彩虹之巅……(侯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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