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明建言文化扶贫 文化部这样回应

发布日期:2017-03-02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体:】【颜色:】浏览量...

去年8月29日至31日,全国政协召开第十七次常委会议,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议政建言。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建议:一是要重视文化扶贫工作,明确文化部门在特色文艺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和责任,出台国家层面的文化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加大对民族特色文艺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二是对民间文艺资源进行生产性保护。加大民间文艺资源的保护研究力度,发展民族特色文艺产业,设立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投资基金。三是要引领优秀文艺工作者投身扶贫攻坚第一线。建立健全人才交流机制,把优秀干部“沉下去”,基层文艺创作者“请上来”。

近日,文化部进行了回复:采取多项文化扶贫措施。一是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建设。策划多个面向贫困地区的新项目并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文化部重点项目,包括:配合中宣部实施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流动文化车工程、送戏下乡项目;二是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财政部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6629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等方面,有效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近年来,文化部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作为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支持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联合财政部,推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继续加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研究增强中央财政资金扶贫项目遴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针对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统商业活动,运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依托生产、流通、贸易等手段,在生产性保护实践中激活遗产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加大对基层文艺人才支持力度。2013年起,文化部牵头组织实施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选派优秀文化工作者,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秀文化人才资源和培训资源支持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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