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创新推动残疾人就业

发布日期:2017-03-03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字体:】【颜色:】浏览量...

“十二五”期间,在全社会的关怀支持下,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残疾人就业领域所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但各类残疾人的城镇就业人数仅430.2万,农村残疾人仅1678.0万在业,其中1323.2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全国城镇就业残疾人人数和城镇新就业残疾人数在逐年减少,呈现就业率偏低、就业层次偏低、收入水平偏低的“三低”状况。以江苏省为例,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为762797人,就业人数为344492人,就业率仅达45.16%;以工资作为收入来源的比例只占26.18%;按比例就业59702人,仅占残疾人就业总数的17.33%;一些地区正规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年收入1.05万元,非正规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年收入仅为6151元,远低于健全人平均收入水平。这一现状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相距较远,与广大残疾人的需求和期望落差较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失衡。

残疾人就业难有重大突破,根本是受制于思维的局限、思路的沿袭、方式的单一、途径的狭窄。残疾人单纯依靠政策帮扶“输血”,长期处于受事方的被动地位。要改变现状,实现残疾人就业难突破。首先,要依托于残疾人群体自身。通过树立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意识,强化自我发展的能力,主动创造就业市场,创造就业机会,创造就业岗位。通过自我“造血”,排除横亘在残疾人就业道路上的障碍,创造出残疾人就业的新模式。其次,要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双创”和“互联网+”为总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创新手段,建立“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实现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实现残疾人就业稳定和收入提高。“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让残疾人跨越了过去时代的种种障碍,为实现更多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多可能,以全国8500万残疾人计,若每年拉动就业率增加0.5%计算,可实现残疾人直接、间接就业43万,而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仅26.3万,发展潜力巨大。当前,中国残联虽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搭建了“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但只是简单开通了残疾人职介服务、产品推介、政策指导、远程培训、按比例就业、网上居家就业等服务,有效性和便利化程度还不高,距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权利还有较大差距。

就业是最基本,也是最好、最可持续的保障。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增收,既是保障基本民生、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要求,也是践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体现。应强化政府责任担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兜住和筑牢底线,同时,也要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帮助每一位有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梦想,通过劳动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为此,建议:

一是摸清底数,完善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据统计推算,全国残疾人总数约8500万人,但2015年底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收录持证残疾人仅有3145.7万人,应进一步完善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掌握准确、适时、全面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基础信息,为残疾人创新创业提供精准帮扶。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企业市场化运作为主,整合现有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以及阳光基地、阳光之家等线下服务,建立服务于残疾人的“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通过开发并连接残疾人个人移动终端,纳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全网通400电话等,实现对残疾人在线就业、在线择业、在线创业、创业孵化、在线加工承揽、在线个性服务、在线教育培训、在线心理咨询辅导的全方位创新服务和精准服务,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是拓展关联的上下游产业及服务提供商,运用“互联网+”,整合B2C、B2B、C2C、O2O的电子商务模式,链接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企业)和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系统,使“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集成全面系统的电子商务功能,形成关联产业跨界融合,推动残疾人就业市场、就业渠道不断创新、不断扩大。

四是开通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本,为“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的运行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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