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之声

葛均波:建议通过谈判药品设最低支付线 建多方共付机制

发布日期:2018-03-08    来源: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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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五大提案之二,聚焦创新药品和创新医疗器械,他建议完善推进创新药品和器械市场准入制度,包括对通过谈判药品设最低医保支付比例,配套医院准入政策,筹建多方共付的支付体系。

2017年36种高价刚需药品通过价格谈判,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然而,对前期需付出高昂研发成本的创新药物,即使列入医保目录,仍需经历招标以及医院准入等诸多环节的障碍,导致大量患者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创新的药物和器械。此外,从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来看,医保控费形势仍然严峻。

葛均波提案重点从三方面完善创新药品和创新医疗器械准入制度。

葛均波建议加速创新药物和创新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出台国家医保目录的谈判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医保动态评审机制,允许创新的制药企业和器械企业更灵活地提交医保药品报销目录申请并及时启动谈判;加强各地方对国家医保目录的执行力度,例如省级单位根据中央指导方针确定报销百分比,即对成功通过谈判的药品设定一个最低报销比例。

他建议,配套省级和医院准入落地,切实为患者减轻支付压力。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的创新药物和器械可直接纳入省级采购平台,可不再参与招标或二次议价;国家逐步增加医院经费,以弥补“药品零加成”政策导致的经费缺口;扩展报销药品的发放渠道,提高患者对创新药物和器械的可及性。推进建设独立药房如直销患者药房系统,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在医院之外对报销药品和器械的可及性。

最后,对于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物和器械,葛均波建议建立多方筹资机制减轻医保支付负担。由政府牵头设立专项基金或财政专项拨款来共同负担疾病费用,如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特定疾病专项救助制度;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职责,合理制定创新性疗法或药物的价格,减轻患者疾病负担;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合作平台,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开发新的商险险种来分担一部分的创新性治疗费用。(汪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