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推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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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前教育管理不善事件频发,引发广泛社会关注。这不仅暴露出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目前监管乏力的问题,使政府的公信力受损,也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学前教育涉及到下一代心理、品格的养成,在教育阶段意义十分重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孱弱的群体和分散抽象的法律监管之间的矛盾

目前,我国法律缺乏保护儿童权益的既具可执行性又具威慑性的法条。《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段,惟学前教育没有立法。2010年的“国十条”,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容量有限,效力不足。虽然《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有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国家也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但立法形式分散,规定抽象,缺乏系统性和操作性。

(二)急剧扩张的规模和乏力监管机制之间的矛盾

2016年,我国幼儿教育的市场规模达到1950亿元,预计 2017年将突破2000亿,未来五年平均增速约为20%。学期教育因未纳入义务教育,在城市规模的急速扩张的背景下,公办园已经远不能满足需求,但由于制度缺位、监管乏力,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层出不穷。

(三)刚性需求的市场和失衡师资供给之间的矛盾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5至1:7。然而,2016年我国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413.86万人,幼儿园教职工为381.8万人,教职工幼儿比约仅为1:12,若要达到1:7的要求,需新增幼教职工248.8万人,而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每年培养的学生人数不足35万。数据表明,2021年当年学前教育阶段的适龄幼儿将增加1500万人左右,幼儿园预计缺口近11万所,幼儿教师和保育员预计缺口超过300万。

(四)高水准行业与低学历速成式从业者之间的矛盾

学前教育从业者不仅要掌握较高文化、艺术、心理、护理知识,还要有爱心、耐心和较强职业素养。教育部数据显示,2016年,在全国223.2万名幼师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只有约20%,目前全国幼儿教师学历主要集中在专科水平,占总数的56.37%。

(五)高强度工作性质和低保障低报酬之间的矛盾

幼儿教师的压力大,除了日常工作岗位要求外,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考核,但是并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报酬。数据显示,中国2016届“幼儿与学前教育”职业类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月收入为350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72元;而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月收入为270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93元。

二、几点建议

(一)加快立法。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建设与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难题、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并规定虐待儿童从重处罚。

(二)加快学前教育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提供政策支持,补齐短板,支持存量幼师专科学校提升办学层次,构成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培训的中坚力量。二是通过增加高校专业设置和招生倾斜来扩大供给。鼓励有师资培养资质、办学水平较高的师范类院校通过转型办学等方式优化存量,兴办学前教育专业,让师资供给逐步解决“短缺”和“低质”局面。三是加大公办学前服务的供给力度,让公办学前教育在整个学前教育中的占比由目前的1/3提升到50%以上。

(三)建立基于长远的保障机制。一是对民营资本办学,实施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资本运行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建立违法主体投资方责任追究机制,将幼教运营资本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控制。二是建立独立的幼教职称评审体系。目前幼儿教师职称评审不少仍然参照小教系列,很多幼儿教师职称上不去。建议将责任心、爱孩子等幼教素养列为具体量化指标和重点考核内容,对有虐童行为的一票否决。

(四)建立长效的学前教育督导机制。一是后置管理重心与内容。对学前教育园所的管理重点要从前置审批,集中到后续安全、卫生和孩子人身权利保护上。二是监督常态化、开放式。强化园长责任制,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尽早预警、提前干预、及时制止。三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对幼儿教师工作压力过大、待遇偏低等带来的心理失衡,加强心理辅导、疏导不良情绪,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