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9-01-10     来源: 民主与科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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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工业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偏低、部分支流水环境质量仍然较差,是黄河流域水环境的主要问题。

 

一、黄河水污染防治进展

黄河流域面积约75万平方公里,涉及青海、甘肃、四川等九省区。2015年,黄河流域常住人口约1.3亿,占全国人口的9.1%,其中城镇人口约0.7亿;GDP总量约6.28万亿元,占当年全国GDP总量的9.28%;三产比例约为9:47:43,工业增加值占比高于其他流域的平均水平。

“十一五”期间,黄河中上游被列入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逐渐深入。“十二五”期间,黄河中上游流域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分别为14.5%和11.4%。主要污染物总量大幅削减,有力支撑了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2006至2016年,黄河流域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提高了20.2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降低了15.7个百分点。其中,干流Ⅰ~Ⅲ类比例升高了37.7个百分点,消除了劣Ⅴ类。2016年COD、氨氮浓度较2006年分别降低19.1%、54.1%。

二、黄河流域水环境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2016年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602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59.2%,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黄河流域用水结构中,农业用水占71.6%,工业用水占11.1%,生态环境用水不足5%。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与黄河流域径流量年内分布不均的特点叠加,造成部分支流生态流量不足,河流的生态环境功能受到影响。

二是工业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控制。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化工基地,大量企业及工业园区沿河分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高耗水、高排污行业集中布局,而污染治污水平、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相对落后。近年来,黄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2018年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部分企业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等问题,也说明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任重道远。

三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偏低。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黄河流域550座污水处理厂中,运行负荷率不足60%的有273座。甘肃、内蒙古、宁夏三省区这一问题尤为突出,运行负荷率不足60%的污水处理厂比例分别为76.1%、62.5%和57.7%。

四是部分支流水环境质量仍然较差。2016年,黄河流域145个国控断面中仍有13.8%的断面劣于Ⅴ类,主要分布在汾河、涑水河、大黑河等。其中汾河流域为重度污染,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1.5%。

三、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

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

国务院机构改革把原环保部职责和六个部门的八项职责整合,实现了监管者统一、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在行政管理层面打通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为系统做好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打好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其中的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都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密切相关。

2017年,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2444”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坚持两手发力(一手抓污染减排,另一手抓扩容)、突出四种水体(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体、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入江河湖海不达标的排污口水体)、加快四项整治(工业园区、生活源、农村面源的污染防治和污染整治,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强化四个支撑(强化执法督察、强化流域的协调和统筹、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引导),构建了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脉络。

四、下一步的防治对策与建议

结合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征以及国家宏观治理要求,对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思路思考如下:以改善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基于控制单元的流域分区管理体系,通过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着重解决黄河流域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其中,上游及支流源头区以水源涵养和水质维护为主要任务,中游区以水污染物削减为主要任务并重点解决汾河等主要支流污染问题,下游区以黄河口等重点湿地的生态修复为主要任务。

一是深化分区管理。应在国家已经建立的三级分区体系基础上,充分考虑省、市、县的管理需求,利用已有各级水质监测断面,细化控制单元划分工作,力求在控制单元层面建立起明确的污染源-水质输入响应关系,逐步形成基于水质目标的清晰量化的环境准入、排污许可、工程建设要求,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是强化污染控制。工业污染应重点关注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应用,造纸、食品、酿造、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稳定达标等,通过加强企业环境监管,落实企业污染的主体责任。生活污染防治应重点关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按照种养结合的思路,重点开展大黑河、汾河、渭河、葫芦河、都斯兔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种植业污染治理方面,以汾渭平原和河套灌区为重点,实施农田退水污染控制、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汇水区等敏感区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三门峡、小浪底水库汇水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三是强化生态扩容。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分期分批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实施退田还湖、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植被恢复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四是防范环境风险。一方面需加强饮用水安全风险防控,关注从饮用水水源地到用户水龙头的风险点识别并系统解决;另一方面需加强沿黄化工园区和工业企业的风险防控,从原材料使用、生产工艺采用、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的全过程管控,到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

(王东: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规划部主任。本文发表于《民主与科学》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