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

发布日期:2019-03-08     来源: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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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主委赵雯围绕知识产权建设准备了一份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她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关部门正在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的修改。

赵雯指出,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法律规则内部逻辑结构不甚清晰,存在重迭、交叉和不一致之处;二是对于商业秘密等重要的知识产权客体缺乏专门立法进行保护;三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二元分立,导致专利维权周期长;四是现行《著作权法》难以有效应对创新发展形势下著作权保护需求,如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有线和无线传播行为。

对此,赵雯建议,应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方面,改革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问题。另一方面,扩大著作权客体和内容的范围,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他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对“作品”的概念作出定义,再列举作品类型并增加兜底条款(如“其他符合保护条件的作品”),使著作权客体可以涵盖更多新的作品类型,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建议将“广播权”修改为“播放权”,并将非交互式的有线播放行为纳入其保护范围。

此外,赵雯认为,还应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如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商业秘密的主要表现形式、合作开发产生的商业秘密的归属、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和转让、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等作出法律规定。

就诉讼程序和制度建设方面,她提出,应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制度。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在专利和商标民事诉讼中对专利和注册商标效力进行审查的职能,明确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技术咨询专家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与责任, 实现高水平、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胡笑红,转自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