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3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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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需要在破除原有体制机制障碍基础上,“以通治痛”,通过规范化的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的数据联通,既推动药价“挤水分”和医院控费,降低群众“健康成本”,又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不断创造有利条件。

近年来,福建全省推广“三明模式”,强调医保与医药相互协调,通过医保支付杠杆控制药费增长,年节约药品费用约30亿元;宁夏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对在线门诊服务给予一定报销额度,实现医疗与医保联动;浙江乌镇互联网医院实现与当地医保局系统对接,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形成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持续动力”。

应推广以“三明模式”为代表的“三医联动”成功经验,建立“三医联动”平台,实现医疗、医保、医药数据实时共享联通,以数据互通促进“三医”功能协调运行;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将医疗服务迁移到家庭、社区、企业等日常生活场景中。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医疗机构间数据互通共享机制。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制定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患者检查和检验指标数据使用规则,建立患者个人授权的医疗数据使用机制,利用基于互联网的软硬件设备开展医疗服务;建立基于患者授权的个人医疗数据流动机制,加快医疗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实现医联体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应用服务为导向,出台医疗数据开放授权使用规范配套政策,探索数据批量化、自动化授权使用机制;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通过互联网实现医疗资源下沉,让基层医生与上级专家形成工作团队,将优质护理、药学服务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推动三医联动平台数据与国家医院满意度监测平台数据互通,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助力医患满意度实时监测,形成有效指导和反馈机制。

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以大数据技术深化按病种付费改革。在三医联动平台基础上建立病种遴选、费用核算、临床路径规范、预算制定的自动化管理机制,并通过医疗与医保数据实时交互建立持续完善的评价、监督机制,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同时,遏制过度诊疗、过度处方、过度检查检验,让医保的钱花在刀刃上。对常见病、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等涉及“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倾斜性报销标准,加快实现便捷支付,引导居民在适宜条件下选择在线方式寻医购药;选取医改前期基础较好、医保有结余的地区开展试点,增设互联网医院独立结算接口,设定医保额度,探索以信息技术实现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监管规范和风险控制。

三是深入探索“以处方控药价”。建设药企—医院—药店—家庭的高效通道,医保以处方数据为依据,按真实的药品处方直接将药费支付给药企,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不断降低药价。提升医疗数据集采管理精细化水平,实现药品流通、销售、使用全程监管。

四是建立慢病管理防治一体化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医疗科技公司参与建设慢病数字化与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慢病人群的疾病管理,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提升其健康水平。推广有商业保险参与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模式,规范化开放区域医疗、医保数据,精算保险风险,设计健康计划,通过“医保+商保”保障手段激励患者转变观念,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