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研发代工”产学研新模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3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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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两张皮”问题仍然突出。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问卷调查中,59.6%的受访企业表示在美国市场上完全或较容易被替代;在对美出口市场困难情况下,68.1%的受访企业表示目前尚无新增替代市场。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与科技进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缺乏。近年来我国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涌现出一大批高技术成果,但能开发出完整商业运行模式的企业屈指可数。如小米公司,采用“硬件+新零售+互联网服务”新商业模式,以产品核心技术研发设计与售后服务为主业、生产物流配送外包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商业上取得较大成功,但创新主要体现在营销模式和供应链管理方面。

二是以核心利益一致为纽带的产学研模式缺失。在中关村调研时发现,校企合作或院企合作仍以具体项目为主,由于合作双方观念和利益诉求不一致,合作模式松散、随机,合作行为短期化、形式化、临时化特征明显。如,合作双方通常以具体项目为纽带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团队由双方人员临时组成,团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以保证。合作研究目标比较单一,往往注重短期效益、忽略长期持续创新,项目一结束,研发团队即解散,产学研合作难以持续深入。

三是以风险防控为主的精准服务缺位。如,高精尖技术或“硬科技”领域以自主研发为主,需要长期研发投入、持续积累,技术门槛高、落地周期长,导致产学研合作项目风险高、成功率低。有的科技园区主动服务意识淡薄,尚未建立起资源共享、成本共担、容错纠错、风险防范等服务机制,科研人员和企业皆有顾虑,产学研合作往往停留纸面。

为此,建议:

一是设立新型研发机构,试点“研发代工”。针对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两张皮”难题,以北京石墨烯研究院为代表的民办非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提出“研发代工”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和创新机制。“研发代工”是指由科研院所和高校针对具体企业的特定技术需求,组建高水平的专门研发团队,开展订制化技术研发服务。建议选择典型的高新技术领域,如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疗等,成立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组织共同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北京、雄安新区等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

二是在“研发代工”机构试点新评价机制。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建议在试点的“研发代工”新型研发机构,对相关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进行新评价机制运行试点,把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府精准服务。合理设计产学研项目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消除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企业顾虑。政府可按PPP模式,参与建设研发代工机构,并在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税收等诸方面给予支持。对重点科技果提供“一对一”服务,或选派有关人员到项目组挂职,畅通政府—科研机构—企业沟通渠道。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区域,如中关村、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等地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对接、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便利、办税便利化等全方位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