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3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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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以来,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两年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组织的主要针对自然保护区的绿盾专项巡查行动中,严肃查处了各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但是,部分地区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仍然突出,自然保护区面临的压力仍然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自然保护区边界和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交叉现象较突出。部分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交叉重叠,地方政府难以厘清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及其管理要求,自然保护区被非法侵占且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

二是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且短时间内难以根本解决。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已有的小型水电工程、游览观光设施和原住民的种植养殖产业等,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突出,对当地群众的民生改善、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是自然保护区被随意调整且仍有新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一些市县级保护区为了眼前的发展利益,以保护目标不存在或已失去保护价值为借口,撤销自然保护区或大幅调减自然保护区的范围。一些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未通过生态准入审查便开工建设。

四是自然保护区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巡护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对自然保护区重视程度仍不够,财政经费投入不足,一些自然保护区至今未成立管理机构。大部分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

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生态功能区的核心部分,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区工作。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边界的勘界定标工作。相关部门尽快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和矢量化工作。对范围和功能分区尚不明确的自然保护区进行核查和确认,尽快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交叉重叠,以及保护区边界与功能分区数据不统一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工作。统筹考虑生态移民、环境保护、扶贫攻坚和城镇化进程,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制定更具针对性、精准的生态移民和安置方案,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减轻搬迁造成的思想冲击和财产损失。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三是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调整程序并强化公众监督。深刻认识自然保护区的重要价值,对自然保护区的撤销或调整,应尊重历史、放眼长远、科学调查、充分论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须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严格审查程序,禁止未批先建。

四是高度重视并科学规划全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发展。由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自然保护区联合工作机制,成立“自然保护区基础数据中心”,对自然保护区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和评价,并在各部门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区的人员配置和机构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合理安排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日常管护费用,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科技支撑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