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刊|九三学社界别提案选登二十一:关于完善高校人才培养 更加精准对接社会需求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0-05-26     来源: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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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人才。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高等教育对接社会需求还不够精准,服务和支撑社会发展的功能发挥还不够强。

一是部分高校办学思路不清、定位不准、特色不明,学科专业结构不优、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

二是部分高校出于市场效益和办学成本考虑,或不顾办学定位,盲目跟风设置投入相对较少、市场需求相对较大的热门专业,造成专业布点过多,同质化竞争激烈;或不愿在办学成本高的紧缺急需专业加大投入,出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供给不足。

三是部分高校重专业申报,轻投入建设,过度依赖招生的市场需求动机,忽视人才培养应遵循的教育规律,在条件投入和师资培育引进上,采取短期行为,缺乏对专业建设的持续性投入和人才培养过程的严格管控。

上述问题,有高校认识偏差、利益导向的原因,也与政府部门缺乏分类评价引导有关。为此,建议:

一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建高校人才培养供需信息良性反馈机制。政府应加强整合资源平台、提供信息服务,推动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和调整对接产业发展,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通过财政拨款、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引导调控高校专业调整与建设,推动专业设置更为灵活与动态调整。

二是制定就业、人才培养与招生计划挂钩政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明确高校教务与就业部门参与招生计划审核,建立分校招生计划分配测算模型。在模型设计上选取核心关键指标并赋予权重,比如毕业生就业情况权重占25%,人才培养情况权重占15%,对未完成就业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高校,适当减少招生指标。

三是加强专业管理统筹,引导高校科学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省控机制,每年将上一年度布点较多、就业质量低于平均就业质量以及招生量200人以上的专业列为省控专业,适度限制高校新申报此类专业;开展新设专业数量上限指导,原则上要求每校每年新设专业不超过3个(新建不满3年的院校可适度放宽到5个),若拟新设1个省控专业,须撤销1个已无在校生的原设专业(民族边远地区酌情考虑);组织新设专业的前置评议,严格执行专业设置各项约束条件,把好质量关。新设专业在首次招生时,按不超过该专业申报时的拟招生规模安排招生计划;开展专业评估试点,建立省级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服务平台,将就业情况和培养过程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和观测点,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四是大力支持紧缺急需新兴专业建设。围绕各省现代产业体系布局,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指委,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全科医学、护理等紧缺急需专业设置支持力度。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质量工程”等教育教学重点项目中给予支持,引导学校将更多资源和精力配置到新兴产业急需的专业人才培养上来。行指委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主要参与者和专业设置与调整相关数据的供给者,可利用行业、技术、信息等优势,提供人力市场、技术发展、专家咨询、培训服务等支持。

五是建立校级“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督促高校完善人才需求、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编制的论证调研,加强就业状况监测预警。学校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过程、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的匹配度,主动建立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积极调整招生计划,优化培养方案,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师、教法、教材一体化改革。(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