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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珍:“改革群众买健康的付费机制”
发布日期:2013-03-14来源: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医保的筹资水平逐渐提高,但参保者住院的实际补偿比例却没有相应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患者医疗次均费用居高不下并且持续增长,以宁夏为例,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410元,而综合医院的住院次均费用达6226元。

  “为群众买健康的付费机制要改革。”这是全国两会上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主委马秀珍委员,就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提出的建议。

  马秀珍长期从事医务和政府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任上,她一直探索思考从建立区域健康责任制入手,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支付制度。马秀珍分析说,这些年,医保的筹资水平逐渐提高,但参保者住院的实际补偿比例却没有相应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患者医疗次均费用居高不下并且持续增长,以宁夏为例,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410元,而综合医院的住院次均费用达6226元。另一方面,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存在相互竞争,上下级医疗服务体系不能有效整合,医疗和预防无法有效衔接。而“以药补医”催生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问题,也是导致“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马秀珍给出的建议是,要建立与医保制度相适应的横向竞争和纵向合作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区域健康责任制。她进一步说,可以省为单位成立几个大医疗集团,集团内部实现技术上合作的同时,促使大医院主动把服务延伸到基层,让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形成新的上下级医疗机构分工的医疗服务利益共同体。对医疗集团实行总额包干,按照签约人数,把基本医疗按人头的费用总金额和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整合打包。城乡社区卫生中心实行公共卫生和门诊包干预付,担当“门诊守门人”,资金预付包干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但需保证一定比例配置给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县级医院、城市的二级医院担当“住院守门人”,如果患者需要转诊,按照病情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其医疗费用从“住院守门人”的总预算中支出。对医疗机构可实行年底节约有奖、超支受罚的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合理提供医疗服务,降低医疗费用。通过“转诊制度”和“守门人制度”,对服务对象进行健康管理,实现防治结合。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使政府、医务人员、群众追求的目标一致,让群众少得病、推迟得大病、治病费用低的愿望变成可操作的规定,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