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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宁委员:关于在教育部设立“音乐艺术对外交流专项基金”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4-24来源: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作为一名扬琴演奏家,我在从业的20多年期间曾多次参与或组织各种类型的对外音乐交流活动,长期的亲身实践告诉我,中国文化要想切实“走出去”,并且“走得好”,首先要有一种文化的自信心,也就是能够以包容、友好和虚心学习的态度与外方交流,以高超的演奏技艺和良好的综合素质令同行佩服,让听众赞叹。其次,探索一种既适合外国国情,又能积极有效地发挥我国政府和民间多方力量的运作模式,对于文化“走出去”的成败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本人从2005年起就开始探索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文化走出去方式。例如2009年,作为德里大学音乐系的第一位中国音乐学者,我致力于开启中印音乐对话,使中国的扬琴进入了印度主流社会,被印度各大主流媒体竞相报道。2011年泰戈尔诞辰150周年之际,在加尔各答,我在全国友协和总领馆的支持下,筹办了首次“第三届中印论坛•音乐文化论坛”和“当东方与东方相遇•东方之夜”音乐会,邀请当地主流社会和印度顶级音乐家参与,也产生了强烈反响。2013年2月,我在瑞士参加中国扬琴首次与世界著名苏黎世交响乐团合作的“东方与西方的交汇”中国春节音乐会,该活动由政府出资,但通过商业化模式运作,买票的几乎都是爱好中国音乐的瑞士观众,反响很好。

通过多次实践,我切实感受到政府和民间有机互补的运作模式是最为有效的文化“走出去”路径,也就是说,资金由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活动的平台、主题的选择、曲目的设计、媒体的宣传、邀请的嘉宾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则完全由个人或中外非政府组织来操办。这种运作模式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做具体工作的负担,为政府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另一方面,它又能够充分发挥艺术家个人乃至中外民间组织的积极性,调动他们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并易于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外国人接受特点的表现形式和操作方式,使整个活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我个人了解,教育部目前设立了科研、留学资助、优秀人才、“汉语桥”等多项基金,但还没有针对音乐艺术对外交流方面的基金,因此我呼吁,能否在教育部设立“音乐艺术对外交流专项基金”,对教育部下属院校的艺术人才,特别是一些在国外具有影响力、演奏技巧高超、综合素质好、能够也希望为国家做更多贡献的音乐家,提供对外交流演出的专项资金支持,使他们能够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充分发挥这些艺术家在国外的影响力,更好地传播中国文化。

在具体运作方式上,基金可设立一个非常设机构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艺术家进行慎重地甄别遴选,并对获得资助的活动进行健全的财务审批和监管制度,参照商业和口碑的多重标准评估最终的效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更为透明、完善和高效。我相信,从制度角度入手,逐步建设和完善文化对外交流的各项机制,对于我国的文化“走出去”战略进一步走向深入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