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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莉委员:关于为高校青年教师提供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的提案
发布日期:2013-04-24来源:九三学社北京市委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年来,北京市的商品住房价格居高不下,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高房价同样给高校广大青年教师带来很大的压力,高校青年教师解决住房问题困难很大。主要原因如下:

1.北京市商品住房价格高,大部分青年教师无力购买。一方面,大部分青年教师入校时事业刚刚起步,积蓄微薄,收入水平与住房价格的差距较大无法立刻承担商品房首付款和贷款。另一方面,目前北京市房价仍在上涨,青年教师工资水平很难赶超房价涨幅,依靠积蓄也无法解决住房问题。

2.高校青年教师无法纳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北京市保障房政策对于申请者的财产和收入标准非常严格,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保障房政策限制条件标准对于通胀水平、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等因素没有联动机制。大部分青年教师受婚姻状况、申请年龄和工资收入的限制,无法申请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因此,普遍收入不高的青年教师既没有实力购买商品房,又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不能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3.高校大多没有自身的建设用地为青年教师建设公共租赁房。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例,校园占地面积仅有480亩,校园建设用地十分紧张。近年来,北外每年都要录用40名左右的教师,为这些新入校青年教师妥善解决住房问题十分困难。

北京是全国高等院校最密集的地区,青年教师发展是高校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北京城市全面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为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形成青年教师安居乐教的良好局面,充分考虑高校青年教师的住房需求,切实解决高校青年教师住房问题势在必行。在教育部、中组部等六部委等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附文件)中也明确指出,要“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困难,让青年教师安居乐业。”因此,建议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相关政策方面能够给予高校青年教师优惠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政府从现有的限价房源和公共租赁房源中,拿出一部分房源定向销售给符合条件的高校青年教师。具体模式可以参照2009年北京市针对高校青年教师的“龙湖大方居项目”。

2.高校青年教师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却属于夹心层,建议政府能够将高校青年教师作为保障房的特殊供应对象,适当给予高校教师申请购买限价房和租住公共租赁房优惠政策,或推进保障房政策限制条件标准与北京市城镇职工年度平均收入水平联动机制的建立,切实解决高校青年教师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难的问题。

3.建议政府能够在“十二五”期间,专门划拨建设用地,或以政府出面征地等方式,为高校青年教师集中建设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使高校教师能够利用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以上措施如能顺利推行,将能妥善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