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普文化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必将促进科普事业的繁荣发展、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但目前我国科普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处于“散、缓、小、弱”状态,尚未形成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传统科普展教品业的比重较大,现代新兴科普文化产业发展不足。因此,制定适宜的产业政策,促进和规范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科普文化产业结构优化,科普资源合理配置,为公众提供更为丰富的科普文化产品和服务便成为迫切之需。
一、我国科普文化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
《科普法》等涉及科普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操作性差,执行力弱。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法律对科普文化产业发展扶植不够。尚未出台专门规范和扶持科普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二)体制、机制创新不够
科普文化产业,尤其是经营性的科普文化产业没有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机构。指导管理主体缺失,导致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存在内在创新动力不足、服务创新能力不足、产业业态创新活力不足等问题。
(三)制度基础缺失
科普文化产业认定和认证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科普知识产权保护缺少明确的制度保障;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科普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市场准入机制没有建立。
(四)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科普文化产业的内涵界定和特征及相关分类,在理论上尚需进一步研究,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之间以及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与文化产业、服务产业、知识产业之间的内在关联需要理清,科普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急需分类梳理,市场需求分析急需开展,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急需研究,相关的扶持政策法规体系及相应的实施措施研究需加快步伐,科普文化产业的实际状况调研和实证分析工作需进一步开展。
二、支持科普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科普企业认定标准,规范科普文化产业行业秩序
建议由科技部、中国科协、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委牵头,联合制定《科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的科普企业进行资格认定。通过树立良好的科普企业品牌形象,培育出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科普企业。同时,通过搭建行业协会平台,规范和指导相关科普文化产业品牌保护、技术研发和资金运作,推进科普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完善产业结构合理配置
1.加大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支持力度
建议国家政策性银行积极为科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科普企业的发展。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应引导银行机构把支持科普企业的发展作为信贷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科普文化产业信贷服务体系,明确提出支持科普企业的实施办法,帮助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普企业发展中提高自身效益,实现银企“双赢”。
2.加大财政对科普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科普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在科普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大力推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工作,重大科研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科普产品的研发、制作及展教;优先支持科普文化产业项目贷款。建议设立科普企业发展促进基金,分别以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配套资金等三种方式支持科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3.扩大税收优惠对象,实行税率优惠政策
建议在2003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发的《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将税收优惠对象辐射到各类科普企业中。
建议将经过认定的科普企业明确纳入税收优惠对象,科普图书、期刊、报纸和音像制品企业产品的增值税率比照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3%。其他科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即15%。对相应的科普企业实行降低税率、减税、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科普企业创新要素,推进科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4.增加科普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科技申报项目
为更好地推动科普文化产业与科普事业的共同发展,结合我国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增加促进科普企业发展的相关《目录》,指导科普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科普文化产业企业的建设发展。在与科普相关科技项目的设计、申报、遴选、立项等方面做出相应倾斜,促进科普文化产业实现规模发展。
(三)建立科普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落实科普队伍建设标准
1.建立健全科普师资格考评制度
建议加强科普工作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将科普师资格认证与职称工作相挂钩,培训培育出一批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和科技人才。
2.建立健全科普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切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科普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建议将科普工作与科学研究摆在同等地位,对高校的科普工作者与科研单位工作者一视同仁,工作实绩与职称、职务等挂钩,以调动他们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对企业科普从业人员,应设立激励制度鼓励其创新积极性,并对其工作结果做出肯定,进行有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
3.在国家层面上组织优秀科普产品的评选活动
以科普受众和科普专家为评委,评选出最通俗易懂、最受欢迎的科普产品,并对创作个人或单位给予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以激发其持续参与科普文化发展的热情。
4.参与科技进步奖评选活动
建议在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中,适当的对科普作品、科普企业以及科普人才进行倾斜,保证每年科普领域中的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都能进入参与科技进步奖的评选。
(四)鼓励培育新兴科普文化产业,提升企业创新推动能力
1.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文化产业
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培育科普产品创意策划、制作开发、推广服务类企业;推动研究制定科普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
2.培育科普新兴文化产业
建议加强科普产品研发、实施重大科普产业项目、建设科普产业园、发展区域性特色科普文化产业集群、扶持骨干龙头科普文化企业、培育科普文化产业新兴市场。
3.加强科普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
建议支持科普资源研发中心、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的建设。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发布科普产品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