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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3-17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当前,过多过繁且不透明的行政审批,成为吃喝甚至腐败的重要源头。“八条规定”的出台,表明了中央转变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的坚定决心。然而我们注意到,虽中央三令五申,多年来政府部门大吃大喝、迎来送往陋习仍然屡禁不止。追根究底还是由于政府管得太多太细、权责定位不清、决策不透明,该交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紧握不放,甚至沦为个人逐利的手段,扼杀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虽然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初见成效,但一些新问题仍然不断出现。

一是深化改革难度加大。2001年以来,国务院分6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尽管审批总项目不断减少,但留下的审批项目不少是多年啃不动的硬骨头,一些项目审批的数量和力度甚至不减反增。

二是部分行政审批改革成为“移花接木”。一些审批职能名义上从政府部门转移到下属学会、协会等事业单位,但实际仍由部门掌控,不仅未减少审批,反而增加了环节和一些强制性、随意性的事业收费服务,老百姓戏称“多了一堆婆婆”。

三是出现新的审批形式。近年来,围绕相关领域的改革探索,各部门积极推进一系列试点示范工程,其中一些有发展成为新的审批形式趋势,导致一些地方或单位为了争取资金、项目等一揽子的优惠政策而“跑部钱进”、“跑厅钱进”。

四是一些被废止的审批项目通过“打包”,进入其它审批项目。

五是部分核准制、备案制有向审批制倒退的趋势。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定改革信念,转变执政理念,下决心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当务之急和重要抓手,破除既得利益集体阻碍,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能用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问题,都不允许行政干预。抓紧制定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二是规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研究和制定深化政府架构改革的方案,进一步科学梳理、明确界定各级政府间和政府部门间的职权责,并通过立法方式固定。

三是以行政审批的实际数量减少代替行政审批的项目减少,作为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的重要指标。

四是对于部门打着审批改革、让渡职能口号,保留审批权而将具体工作下放到下属单位的现象,以及废止的审批通过各种形式“死灰复燃”的问题,应开展清查,严肃惩治,从严问责。

五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全程信息公开,保证决策透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