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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绿色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3-19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对京津两市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是水源涵养和供水安全的主要基地,是风沙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对两市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是涵养水源,保障供水。在涵养水源上,一方面,京津两市辖区内水源涵养能力已接近饱和,且继续投入成本高昂,效率显著降低。据调查,目前京津两市辖区内水源涵养区绿化率较高,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水源涵养能力已达到较高水平,如北京市的水源涵养区90%以上宜林荒山都已实现造林绿化,水源涵养建设投入每亩已最高达3万元,通过改善自身水源涵养区环境来提升水资源量的空间已相对有限;另一方面,河北省环京津区域是京津水源涵养的主要地区,但涵养能力亟待提升。河北境内的燕山、太行山两大山脉,是向京供水的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和向津供水的潘家口水库的主要水源涵养地。据调查,从流域面积看,通过自然方式直接供给京津水资源的流域范围为7.7万平方公里,是京津自身水源涵养区面积的4倍多;从涵养能力看,京津周边水源涵养区内的大部分地区在自然状况上相差不大,但辖区内外水源涵养能力相差却较大。数据表明,两市辖区内单位面积平均水源涵养量为每平方公里22.5万立方米,是辖区外的2.1倍。如果两市辖区外的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到辖区内的平均水平,则水源涵养量可增加到140多亿立方米,相当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度调水总量。

在供水上,据统计,在近十年连续干旱及上游用水紧张的情况下,河北境内潮河平均每年向密云水库输水2.6亿立方米(收水1.8亿立方米),永定河向官厅水库输水1.2亿立方米(收水0.5亿立方米),通过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平均每年向北京紧急供水4亿多立方米,河北省每年向京供水量(收水量)接近北京用水总量的1/5,达到6.3亿立方米(收水量)。河北境内滦河向潘家口水库输水后,通过“引滦入津”工程向津供水5亿多立方米(收水量)。综上所述,河北省每年向京津两市供给地表径流水量超过11亿立方米(收水量),约占两市地表径流水量的40%。大量补充的地表水,在改善京津用水极度紧张局面的同时,缓解了因过度超采地下水而造成的地面沉降等危害。

二是防治风沙,构筑绿色屏障。从本世纪初,河北省开展了大规模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工程,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在京津风沙源区域造林绿化3375.4万亩,治理区内森林面积净增114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6%,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1万平方公里,成为抵御风沙侵入京津的坚实屏障。近年来,京津地区出现沙尘暴的次数明显减少。北京已少有扬沙天气,浮尘天气也由治理前的每年5至7次减少到3至5次;2011年,北京市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累计达到286天,空气质量连续十三年持续改善。在天津,沙尘暴已难觅踪迹,出现的沙尘天气主要是扬沙或浮尘,沙尘天气日数降低为年均5天左右,并呈持续降低态势。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改善空气质量,降低PM2.5指标。今年初,国务院在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加了PM2.5监测指标。PM2.5因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在空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因而广被关注,并在近期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据监测研究,北京市PM2.5产生源中,有24.5%来源于周边区域。因此,解决京津PM2.5问题要与周边地区联防联治。据统计,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期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已由2000年的每立方米100至110微克降至2010年的70至80微克,成效显著。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对改善京津空气质量,降低PM2.5指标,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目前,在京津PM2.5超标可能成为常态的形势下,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更应成为京津治理PM2.5问题的重要措施。

四是服务京津,构建两市“后花园”。2011年,京津两市人均GDP分别超过1.2万美元和1.3万美元,已经到了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现代服务业占据主导地位,消费型社会初步形成。而河北省环京津区域为京津城市居民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等需求提供了最佳场所,满足了两个特大都市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需求;承接了来自京津两市的工矿、教育、信息技术、文化等产业,为两市产业拓展提供了空间。同时,还供应大量农副产品,保障了两市居民生活,成为了两市生产、生活上的“后花园”。

尽管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对京津两市的绿色发展意义重大,但其自身发展却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贫困问题突出。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在为京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发展却受到诸多限制,贫困状况多年来没有根本缓解,区域发展差距日益突出。河北省围绕京津两大都市共计有2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达到270多万。由于贫穷,当地乱开矿、乱生产现象比较普遍,不仅浪费宝贵的自然资源,而且对京津两市的生态环境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二是资源和生态补偿过低。区域间资源补偿机制亟需健全。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在自然资源上付出巨大,但所获取的补偿却极为有限。例如,在向京津供水上,若以南水北调进京终端水价每立方米4.3元计算,则京津每年应支付供水补偿48亿元(北京27亿元、天津21亿元),与目前两市对河北的补偿相差甚远。生态建设补偿标准过低。为保障京津两市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开展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并为此做出巨大牺牲。但由于生态补偿标准过低,导致该区域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环京津区域的生态恶化趋势并未根本遏制。例如,该区域造林补助标准仅每亩300元,与实际需求每亩近千元相差悬殊;生态公益林补助每亩地仅5-10元,与北京的40元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绿色发展缺乏支撑。为防治风沙和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对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的资源开发和工业发展加以限制, 导致该区域经济缺乏产业支撑,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和就业难现象较为普遍,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较弱。为保护京津水源地,河北省关停众多效益可观而耗水较多的企业,如在承德潮白河流域,先后禁止上马的工业项目就达800多项, 每年减少税收超过10亿元。目前,如何在保障京津两市生态安全和水源供给的要求下,谋求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的绿色发展,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促进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绿色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区域协同合作机制

一是京津两市应将环京津区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财政预算内予以体现,并建立合理机制,对该区域进行补偿。二是增强京津两市对环京津区域生态扶贫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将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融为一体,实现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共建共享,使之成为京津两市的重要扶贫方式。三是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联合机制,统筹协调区域生态建设的利益问题。

二、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一是完善资源环境税制度。资源环境税能优化资源配置和减少污染排放量,既是积极的刺激措施,还可为生态补偿拓宽资金来源,缓解公共财政压力。建议以京津冀地区为试点,逐步完善环境资源税制度,对生态环境受益者采取普遍征收的方式,为环京津区域的生态建设筹集专项资金。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的生态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该区域的财政保障能力,使其享受与京津地区同等的生态建设财政支持,提高其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建设规划支持

2012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建议在规划实施中,对河北省环京津区域在加强林草植被建设、提高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能力等方面重点支持,并在头五年集中下达生态建设投入,使投入“用在刀刃上”。目前,河北省正在编制《环京津生态建设规划》,建议在京津冀大生态区尺度上统筹协调,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家林业局、环保部、财政部会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共同编制该规划。同时,将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的生态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从国家层面给予立项支持,作为重要的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规划,由中央和京津冀三省市共同投入实施。

四、提高补偿标准

一是提高资源使用补偿标准。京津两市应根据从环京津区域获取的水资源量,依据市场原则提高补偿标准,通过调整水价中水资源使用费比例,对水源地进行补偿。二是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京津两市作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受益者,应对周边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适当补偿。建议建立区域间生态补偿专项基金,科学制定补偿标准,将临时性的补偿措施完善为以市场为基础的、长期稳定的制度。同时,提高国家对环京津区域生态公益林补偿的规模和标准。

五、加快生态产业发展

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教育培训等方式,在环京津区域培育生态型产业支撑体系,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转换为产业和经济优势。一是合理规划农林牧业比例和布局,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绿色果品生产基地和优质畜牧生产基地,将林果业和畜牧业作为区域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结合点,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统筹区域生态建设与第一产业的协调发展。二是依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发展适宜的绿色产业,如生态景观旅游业、观光农业、生态疗养业、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业、休闲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三是做好京津与周边地区的产业转移。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充分考虑周边地区的现状和条件,结合周边地区的比较优势,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形成环京津绿色产业带,促进京津冀区域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共同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