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楚萍等二十八位九三学社社员资助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12来源: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 【字体:】 【颜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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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5日,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召开第二届二次理事会。理事会审议了各省级组织上报申请王选关怀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并研究决定:给予楚萍(北京市)、张娟(天津市)、黄绮文(上海市)、刘小华(重庆市)、富露祥(辽宁省)、梁慕洁(广东省)、刘少臣(吉林省)、刘娟(青海省)、乔九如(湖北省)、蒋翠梅(宁夏区)、陈笑容(浙江省)、董道运(江苏省)、吴金华(福建省)、张海燕(云南省)、林琳(内蒙古区)、陈光振(广西区)、沈自力(陕西省)、刘乾刚(四川省)、徐慧芬(黑龙江省)、关永平(山西省)、周立红(甘肃省)、杨谱(湖南省)、郭胜年(湖南省)、张秉田(山东省)、郑哲(河南省)、谢有莲(江西省)、徐庆平(江西省)、朱晓青(贵州省)等28位社员2014年度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的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3万元。

希望受资助社员所在社组织积极配合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认真做好资助款发放、慰问及被资助社员事迹的宣传等工作。对于未得到本年度基金资助的社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并尽力帮助社员解决困难,把社组织的关爱送到社员心中。

 

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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