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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005-05-17 00:00:00韩启德主席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是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是适应世界科技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回顾历史,上个世纪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超级强国,除了各种机遇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由于它在技术创新上所取得的成绩。日本上世纪八十年代经济的飞跃也得益于在芯片与自动化技术上的创新。现在印度发展速度特别快,与信息技术方面的创新有很大关系。亚洲“四小龙”在经济危机后已经把一部分技术成分较低的加工制造业转移出来,重点发展高新技术。芬兰这么一个小国,仅靠手机技术就使国民经济取得长足进步。应该看到,在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只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才能使我国在全球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也是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现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目前我国环境、资源、国际竞争压力非常大,国内生产和外贸出口都牵扯到技术创新的供给力不足问题,十分令人忧虑。如果技术创新能力不能提升,我国的长期发展将要受到非常大的限制。因此,把技术创新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重点是完全正确的。

提升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特别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科学和技术要协调发展。我们把技术创新作为战略重点,但它是和科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的。科学和技术有所不同,但又密切联系。如果没有科学的发展,技术创新就没有基础,也没有后劲;如果不把技术放到很重要的地位,尤其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就得不到发展,科学研究就得不到足够的财力支持。因此,两方面要协调发展。第二,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有人说,在世界范围是这样,但现阶段我国的企业没有条件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技术创新是科技成果的产生并实现产业化、商业化的全过程,只有使企业成为主体,才能完成技术产品市场化这个最终环节,才能牵动技术创新过程,才能使技术创新充满动力,也才能知道技术创新的方向。这也是我们从过去很多经历中得到的教训。第三,实现技术创新的关键是从体制、机制与改革、法规方面提供保证。如果没有体制机制的创新,我们国家的技术创新是难以实现的。

这次到湖北考察调研,感到收获很大。所到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都非常明确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不仅湖北省化学研究所、武汉邮电科学院等由原来比较强的科研院所转制后发展得很好,即使是最困难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也在哺乳动物细胞大量培养平台,单抗技术方面的积累,新的疫苗的制作技术等技术创新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还有武汉重型机床厂在技术集成制造整体机床方面也取得了不匪的成绩。当然,像武钢、东风这样的企业,现在正面临产业发展的最好机会,实力雄厚。这些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在技术创新上都做了大量工作,而且各有特点。之所以还有很多不够满意的地方,除了主观因素外,也受到客观发展阶段的限制。对于成绩我们一定要充分肯定,否则就没有信心了。

当然在技术创新及其相关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来调研主要是发现问题。只有看到问题,才能有的放矢地来改进工作。第一个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需要抓紧进行。我印象最深的是化学所,工作做得这么好,但整个体制根本上没有变,原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还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当然,现在它的党委集体领导比较强,所长选得好,工作做得好,但从长远来看,发展动力和管理机制正在逐渐显现出局限性。化学所党委相当于董事会,负责重大决策,但又管具体事务,不符合董事会的机制。还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建设。转制过程中,许多科研院所不适应,他们自身也感觉到了。有的虽然成立了公司,但管理机制并没有变。有的甚至上市了,但只是把企业中资质较好的部分剥离出来上市,现在面临其余部分以及辅业的整合与改制。如果产权方面理不清,今后的发展会受到很大限制。第二个问题是企业的科技投入问题。企业的科技投入到底以多少为准,现在国家提出要达到销售总额的3.5%,我觉得对不同的企业似应有不同的要求。但是观念上还是要解决的,现在许多观念问题还没解决。就拿汽车制造企业来说,目前的技术主要都是从国外直接拿来的。只要跟世界各大汽车制造商合作,买国外的技术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我国不少汽车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只能做到车型的创新,企业坦陈只有这个能力,投资到再难一些的技术创新上去不合算。如果按照这种想法我们当年绝对不会去造船。因为从近期效益看,“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我国现在也不会成为造船大国。我想还是得有所作为,必须要有自己的技术。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产业的分工是社会的进步,有些技术我们确实可以直接买来,但作为一个大国,关键技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大技术不能依赖进口。这里面关键是观念问题,如果目前这种状况继续下去,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怎么能得到提升呢?从眼前利益看,确确实实我们可能过得不差,但要看五年、十年以后。观念现在不变,将来就会非常被动。可以说科技投入最根本的还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问题。现在的化学研究院和邮电研究院都有高新技术产品,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日子挺好过。但仔细一看,现在的产品都是从改制前的研究成果转化而来的,可以说是几十年投入和积淀的结果。如果现在舍不得投入,不开展长线研究,再过几年就会没有后续产品,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到失败。当然科技投入不全是企业的责任,在关键公共技术研发方面,政府要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同时更重要的还要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这里包括创业板股市、国际合作以及重点支持中小高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等等。第三个问题是产学研结合的模式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企业对这一点不是很满意。“产学研”,“产”在前,没有“产”,“学研”就缺乏动力。所以产学研结合的模式方面值得认真研究。至少在应用性较强的项目组织上,要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来牵头。企业除了在关键技术上要创新外,还要注意其他方面的研究与创新,比如市场的研究,服务业的配套等等,这些都应当放到产学研里来做。武钢比其他企业日子好过是因为它有特种钢,市场好。武重的市场就不太好,他们只能生产几台定向的,形不成规模,所以效益较差。他们在市场调查方面还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靠国家订单维持生存的传统做法。当然重型机床生产可能会有这样的特点,但如果市场调查工作做得充分、产品转型得快,结果不见得就是这样。第四个问题是关于落实人才政策方面的问题。我们所到的国有企业都有人才流失的苦恼,都埋怨民营企业把自己的人才“挖走”。人往高处走,人家那里收入高,又能发挥才能,谁不去呢?国有企业要想留住人才,就得重视人才,为人才创造好的条件,包括好的物质待遇。人才的价格现在提高了,不能说是坏事,知识不值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包袱沉重,历史欠帐较多,有些单位目前的效益也不好,但还是要保证人才的待遇。像化学研究院等一些单位实施八二制或七三制办法,即把80%或70%的奖励资金发给20%或30%的重要人才,集中财力保证重点人才待遇。依靠重点人才把企业效益搞上去,企业员工的待遇最后也得到了显著提高,这是值得推广的人才策略与经验。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多发一些奖金已不足以留住人才。为了避免技术人员的短期行为,鼓励人才特别是骨干人才为企业长远利益而努力,采用股权激励机制是已经在发达国家得到证明并广泛采取的一种手段,值得在我国的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推行。人才流动还有一个规范的问题,有些人才是在国有企业长期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他们的一些科技成果也是在国有企业的岗位上做出来的,现在随便流动到另外的单位,并把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一起带走了,反过来再与原企业竞争,这对这些国有企业是不公正的。在一些发达国家,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流动到别的企业去,视技术的发展情况,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这方面的技术工作。这方面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第五个问题是关于推动共性技术研发的问题。现在这个矛盾确实很突出。企业看重效益,对关系到长远利益的共性技术研究缺乏动力,这是自然的事情。此外,单个企业也往往没有能力和实力研发共性技术。共性技术非常重要,关系到我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政府有责任来组织,建立国家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开发与转移中心等等是当前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可以与公益类研究院所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做。还有一个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创新战略联盟,若干个大企业自己组织起来联盟,例如我国的汽车生产企业就应该建立联盟,联合进行共性技术的研发,从而增强与外国公司的竞争力。钢铁生产企业也是如此。第六个问题是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问题。知识产权一定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而且应该比现有规定更细一些。目前区分职务专利与非职务专利的界限较难把握。既要对研发人员有足够的激励,又要使单位利益不受损害,处理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关于税收政策,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企业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但经调查,这一优惠政策只有10%单位得到落实。第七个问题是对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的考核问题。考核的内容是指挥棒,除了经济效益外,一定要增加技术创新方面的考核指标,而且与其他相关政策配套。这样,企业领导人才能把握好近期效益与长远目标之间的关系。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也应该有技术创新指标,使之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作出更大努力。

此外,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不应该管的事情不能去管,但是现在更严重的问题是政府“缺位”。管理还不到位,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具体,对共性技术的研发缺乏办法,对企业的考核也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包括产权制度的改革,政府要制定实施计划。对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股权激励办法急需作出切合实际的规定。产学研结合需要更多地向企业倾斜。当然,政府的投入是不可回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