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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并讨论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决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近两年建设和谐社会最新经验的基础上,深化和丰富了对构建和谐社会规律性的认识,涵盖了和谐社会建设方方面面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形成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决定》既具有现实针对性,又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是一部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民共建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出台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高度自觉,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将花大力气,积极主动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的勇气和决心,也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努力方向和值得期待的美好前景,极具号召力和凝聚力,我们为此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我最深的感受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目标。胡锦涛同志曾经明确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这六大特征,也可以说是中共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其中既包含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含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而无论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关键都在于能否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 我国改革开放27年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当前仍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我国的阶级阶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也不断显露。处在这样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需要我们注意的不协调方面:一是社会结构没有跟上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相应地得到很好的调整;二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三是社会管理相对落后,各类生产、生活事故发生频繁,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劳动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协调;五是城乡差别、地区差别不断拉大等。这些方面的不协调极大地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给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现实的和潜在的问题,诸如“三农”问题、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就业问题以及贫困问题、腐败问题、资源问题、社会心态问题等等。许多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诫我们,在经济全球化的状态下,处于目前发展时期,存在两种前途:一种是路线对头、政策合理,会引导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激化,从而社会动荡、经济停滞甚至倒退。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对于我们有效地把握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这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而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利益”问题是我们上述所有矛盾和问题最核心的焦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不同群体的利益出现了不平衡,出现了不协调的状况。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构成了我国当前的基本矛盾。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抓住了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处理和协调好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就把握了工作的重心。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正是抓住了协调利益关系这个根本,这是一个既具有现实针对性、又涉及社会全体成员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从这一点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要形成一个有利于协调和保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在实践中就体现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项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使经济发展能够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的和谐。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统一战线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着重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这五个方面,对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作了深刻阐述。这五大关系是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保持和促进这五大关系的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政党关系是五大关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关系。在当今这个政党政治的时代,政党关系的和谐对维护国家政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本质是团结与合作,是政治资源共生、共和的政治和谐的集中体现。在这一制度中,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因此,各政党之间既不争权夺利,也不互相倾轧。这种独特的党际关系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功能,一方面,多党合作的政治框架和民主协商的制度保证,有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利益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方向能够保持一致,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通过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可以使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诉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便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矛盾和问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有利于维护国家政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践证明,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民主运作方式,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既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也得益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 民主党派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我认为,第一、必须要坚持和维护好我国的政党制度,这既是我们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首要政治责任。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积极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共产党的诤友,真正与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第二、要为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出力。说到底,多党合作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祖国发展,这是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必须在履行职能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我们在参政议政中更加关注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更加深入地研究由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失衡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就如何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如何建立适合新时期要求的困难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等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而又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第三、要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好我社成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畅通民主渠道;充分反映我社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诉求,调动广大成员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完善有序政治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我社在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畅通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作用,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深入调查研究,探索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和谐相处的体制和机制,努力协助中共中央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理顺关系、促进团结的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第四、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党派内部营造宽松和谐、畅所欲言、生动活泼的政治氛围,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为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蓬勃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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