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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全国社务工作会议闭幕讲话
2005-09-22 18:24:56陈抗甫常务副主席

          同志们:

九三学社全国社务工作会议已经开了一天半,今天上午就要闭幕了。刚才,三个小组召集人的发言,还有三位同志的自由发言,已经把这次社务工作会做了总结。大家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

通过这两年的实践,大家对社务工作会议形成了共识,认为这种形式非常好。每次会议的议题都是结合社的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需要。这次会议就选择了社会服务和机关建设两个题目。大家认为既必要也很及时。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一是对社会服务工作和机关建设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交流了经验,提出了一些非常好的建议。比如,社会服务工作要突出九三学社的科技特色,抓住重点,找准题目。比如,社会服务工作应该提高质量,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比如,社会服务要与参政议政结合,拓展两者相互结合的途径和渠道。再比如,社会服务工要制度化、规范化等等。在机关建设上,大家体会更多。各位专职副主委和秘书长长年累月在机关工作,酸甜苦辣,有很多共同语言和感受。大家认为,机关工作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参政党来说更是如此。由于机制还不健全,要履行参政党职能,要搞好多党合作事业,要不辜负执政党和广大社员对我们期望,机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机关建设,关键是要健全制度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这些大家都形成了共识。

在这次会议上,大家对加强机关建设的意见和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从体例上、文字上,甚至从指导思想和需要把握的原则上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很好。会后社中央将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意见。然后再经过常委会审议通过下发。这两个文件只是个意见,不是规定,所以不是指令性的,而是指导性的。目的在于统一认识,明确工作思路。更重要的是要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各地情况不同,各有特点,不能照抄照搬。但是可以将这两个文件作为法理依据,引导各级社组织和广大社员。这是这次社务工作会议一个很重要的收获。

二、关于实施公务员法的问题

公务员法在今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上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的实施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规,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二是为健全国家机关制度,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有利于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促进干部人事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公务员法共十八章107条。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健全了四个机制。第一、新陈代谢机制。从公务员入口到出口都作出明确规定,力求做到进口严格,出口畅通。在进口方面一是考试录用,这是最大的一个进口。即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二是调入。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第三是社会公开选拔。厅局级正职以下的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出口方面,一是正常退休。二是提前退休。三是辞退。对辞退明确规定了依法需要、自愿提出、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情况。第二,竞争择优机制。一是考试录用;二是机关内部竞争上岗;三是社会公开选拔。考核结果划分四个等次,而且要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第三、权益保障机制。一是规定了八项权利。二是规定定期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三是规定给予处分时,应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本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四是规定了四种情况不得辞退。五是对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涉及本人以及对人事处理不服的,可在一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六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降低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工资。第四,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规定了公务员的九项义务、十六项纪律。二是考核、辞职、辞退也都作了约束性规定。三是做出了防范为政不廉的规定。如,回避交流制度等。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七类: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二是人大机关,三是政府机关,四是政协机关,五是审判机关,六是检察机关,七是民主党派机关。

下一步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共涉及24个方面。民主党派机关纳入公务员管理以后,机关管理的主要依据就是公务员法。因此,希望大家学好公务员法,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

三、关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是着眼于领导班子新老交替,着眼于民主党派干部队伍长期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建立有效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民主党派在建设后备干部队伍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党管干部与尊重民主党派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坚持后备干部人选的政治标准和代表性相统一的原则。即,在符合政治标准前提下,应该在民主党派和社会上有一定代表性和知名度,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同时又热爱民主党派工作,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选。三是坚持体现民主党派界别特色与改善结构相统一的原则。四是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统一的原则。

根据这四个原则,民主党派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是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在九三学社组织内部推荐。根据需要,视野不应局限在社内,也可以从社外发现和物色人才。推荐后备干部的程序基本上是在地方组织,特别是省级组织主委的主持下,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尽量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

四、关于届中调整问题

到目前为止,有近20个省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届中调整工作。在这里我着重讲一下今年年底社中央全会的届中调整工作。这次会议届中调整力度较大,超过70岁的副主席将退出社中央领导岗位。还要按照5-10%的比例增补中央委员。

这次增补中央委员,一个考虑就是2007年换届时必须是有中央委员超龄的省,才考虑增补,2007年换届时没有超龄中委的省,这次就不考虑增补。第二个考虑是为2007年换届做准备,使2007年换届能够顺利进行。但这仅仅是考虑,并不作为原则。最后要权衡。地方报送的人选一定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达成共识后,再报社中央。这项工作现在已经非常紧迫。希望大家进一步抓紧工作,及时将拟增补中委名单报社中央。

五、下一阶段的几项工作

从现在起,到社十一届四中全会还有2个多月,时间不多,任务不少。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下一阶段,大体有以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