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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高度重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
2008-10-29 09:42:57九三学社中央信息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李彬说,当前,全国正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它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的一项纲领性重要文件。经过调研,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在现有各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议把各市人民政府列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各市成立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调研小组,对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体功能区规划,而非单一地把此项工作落实到某个部门上。

2.深入调研,吸取教训。

对于各类主体功能区的划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上(级部门)下(级部门)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编制出来。如果主体功能区调查不深入全面,划分不科学,将会对各个局部区域土地开发格局造成严重影响。应当吸取一些地区过去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农保地划分不够准确合理的教训,避免过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分”中将没有农保地性质与功能的盐碱地、超过25度的坡地等列入基本农田范围之类问题的再发生。

3.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发展是第一要务,要根据各省城镇化布局、工业化布局的态势和要求和当前建设用地规模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产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空间。同时,根据各地自然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合理地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统一。

4.规划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制定相关政策时,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区际公平问题,也就是不同地区之间在主体功能区政策导向和作用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性以及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经济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公平性。尤其是不能以牺牲一些地区居民的利益,导致区际收入差距扩大为代价。否则,会与我国和谐社会政策相违背,其所形成的主体功能区空间结构也并非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时,要统筹区域利益,统筹区际公平,统筹效率与公平。

5.及时制订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政策。

主体功能区规划涉及方方面,会对以前经济社会的利益格局作出较大调整,必须及时制订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的调整等,保障各方利益,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落到实处。

6.大力推进国土规划工作。

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是对国土空间进行主体功能定位,是国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代替国土规划。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同时,国土规划工作仍需大力推进。当前一些经济高速增长地区国土开发和建设出现无序状况,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冲突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发挥国土规划的作用。

在修编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过程中,要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同时把发展空间和布局规划好,协调好经济发展和资源保障的关系,使主体功能区规划更具指导性,能得到积极有效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