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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社员、中国化工沧州大化集团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王毅说,2002年5月1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在执行过程中有待进一步明确以下几方面: 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监管范围的边界需要明确,做到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品的每个环节和过程都有相应的法规监管而又不重叠。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70条规定,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监督管理的有毒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的单位不适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那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监督管理的具体适用范围是哪些。 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已经实施六年,由于适用范围不明确,条例中规定的事情没人做,没人监督管理。如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一般有毒物品目录和高度有毒物品目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两套目录中的化学品不统一,给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带来不便。 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作业场所达到要求的用人单位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虽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但是至今没有制定公布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适用范围,既不发证也不管理,有损国家行政许可项目的严肃性。 为此建议: 一、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抓紧制定支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贯彻落实部门规章和标准,明确适用范围,使《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得到科学规范的执行,有效保护职工健康。 二、将剧毒化学品和高毒物品目录整合,将危险化学品和一般有毒物品目录整合,形成统一的国家标准,以方便相关单位执行。 三、抓紧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控制在职工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用人单位的市场准入,杜绝有毒物品危害职工健康和生命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化学品安全健康基础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意识和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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