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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福利保障的政策思路
2008-08-26 10:39:41九三学社中央信息中心

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中流砥柱,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福利保障制度,不仅关系到现阶段经济建设的战略规划,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长远大局。遵循管理流动人口的“人性化、法制化、公平化及综合化”的原则,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现对流动人口福利保障政策建议如下:

1.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和谐福利理念。一方面,要坚持人性化原则,从流动人口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着眼考虑他们的福利保障问题;另一方面,要用开放、宽容的态度来看待这一群体,给予其公正平等的福利待遇,从而实现城市中各利益群体的和谐共处,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加快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体系,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等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的服务信息体系,及时提供并更新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政策或社会信息,为其创造一个信息对称、竞争相对平等的工作生活环境。

3.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为维护流动人口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尽快出台或完善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良性的法制环境,并逐步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维护他们的权益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4.建立全国范围的权威性专门化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各级政府要整合部门流动人口管理资源,建立起统一、权威、全方位、覆盖广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组织机构,并使其真正纳入社区基层政权组织体系之中,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诸如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子女转学、医疗保健等各种服务,以为其福利待遇提供组织保障。

5.逐步建立与户籍人口接轨的循序渐进的福利保障政策。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逐步实施常住人口的居住地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平稳对接。通过“身份证管理”的人口登记制度,实现以往附着于户籍的福利待遇的平稳过渡,增强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感与归属感。

6.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宜分类分层次。循序渐进推进。要首先确定强制性工伤保险,其次是医疗保险,第三是社会救助,最后是养老保险和住房保障。同时要选取典型地区进行试点,总结成功经验,然后再进行全国或者区域范围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