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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湘潭大学教授王键说,目前我国实行的以省市地方举办的低保制度,以及国家正在引入和建立的全民低保制度意味着我国低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然而,全民低保制度是否适合中国国情,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一、 从国外实践看,全民低保制度缺乏可持续性 主要原因如下:(1)全民低保制度与社会和谐程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英国的低保标准曾被视为低保制度的典范,然而近年来,其罢工游行的规模和次数在欧洲首屈一指。相比之下,缺乏完善低保制度的中国,其社会和谐程度要好于英国等其他一些欧洲国家。(2)国家财政难以支撑全民低保制度。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完全保证国家财政稳定而又持续的增长,这使全民低保制度难以长远地实施。例如,上世纪70年代初期石油危机就引发了一场世界性的低保制度改革的浪潮。(3)非缴费型的全民低保制度,虽是再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更是充满道德风险和福利欺诈的大锅饭。例如,英国相当数量的人宁可不工作而吃低保,或者即使工作了仍然骗保,由此造成了经济发展的缓慢和失业率持续高居不下,并最终促使英国政府开始对全民低保制度进行改革。 二、全民低保制度并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理由在于:(1)我国的GDP虽然已经位列世界前列,但人均GDP仍然很低。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仅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和年收入在944元以下的低收入群体,两者合计仍然达到了6432万人,几乎相当于一个欧洲中等国家的人口数量。经济基础仍然相当薄弱,对此应予以足够重视。(2)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各方面差距都比较大,建立全民低保制度存在许多实际操作的难度,应全面加以衡量。(3)考虑到国家经济的总体发展以及转型期需要承受的改革成本,把财政收入投入到发展经济的领域,做大财政收入的“蛋糕”,应是目前考虑的优选方案。更何况非缴费型全民低保制度仅是社保制度的内容之一,尚待完善的领域还有很多,需要统筹考虑。(4)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增长举世瞩目。然而,从长远看我国经济增长不可能永远维持这样一个高增长态势,若干年后经济保持一个世界经济增长率的平均值是一个必然趋势,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是否能赶上低保转移支付的速度,应该慎重考虑。 让全体人民尽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必然要求建立全民低保制度,但是,建立适合当前国情并具有可持续性的低保制度,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为此建议: 一、低保制度宜采取目标定位的方法,即把福利资源分配给最需要或最贫困的人群。建议将原来的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贫困线“合二为一”,统一称为贫困线。同时,建立贫困人员的动态数据库,这样不仅可以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办法,而且可以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保证低保给付的充足性。 二、坚持由地方政府举办低保制度。在明确低保制度的建立主体是地方政府的前提下,国家制定一个带有指导性质的一般性政策,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并纳入到预算,通过配比资金的转移支付方式调动地方政府举办低保制度的积极性。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制度成本,各地还可根据发展水平制定相应的给付水平,适合当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三、国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年龄、收入、资产以及其他社保缴费的多寡的因素,予以不同的组合并给予指导型的政策,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自定,这样不仅可以防止福利欺诈现象的发生,而且有利于打破低保的大锅饭意识,鼓励困难人群寻求就业,实现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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