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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科技资源分布呈现极不均衡的状况,以中科院为首的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武汉等中心城市,具备很强科研实力的重点院校也呈同样的分布格局。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高校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作为区域科技资源有力补充的地方科研院所,基本上是从事应用技术的研究,主要是做技术的集成,通过集成创新来解决社会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创新能力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地方科研院所的应用研究在基础理论和技术应用之间架起了一道科技之桥。 近几年来,各地都面临着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地方科研院所活跃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区域间社会公共事业和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地方科研院所已经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区域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 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投入的加大,省级地方科研院所科技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据调查显示,仍有31.6%的科技工作者年收入低于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科技队伍的整体稳定和发展,不利于我国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和区域创新能力的发展。 科技人员对收入分配现状的看法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技术创新意识与研发主动性、积极性。深入了解科技人员对收入分配现状的看法,对于制定合理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2009年九三学社江西省委员会以江西、湖南两省的八家有代表性的省级科研院所为重点研究对象, 就“省级科研所科技人员收入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科技人员的收入确实有失公平。 问题及现状 1.省级地方科研院所总体收入水平较低,科技人员人心不稳 在江西,受调查的265位科技人员的月收入在1100元—4427元之间,平均为2119元,仅相当于一般技术工人,远远低于实行阳光工资后的公务员收入。如江西省林科院92年大学毕业入院的某助理研究员每月应发工资只有1593元,全年福利不足1000元,年总收入20116元,而本科毕业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按阳光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2400元。科研人员收入与公务员收入已呈拉大的趋势。调查显示,85%以上的科技人员不满现在的收入,超过7成的科技人员把“提高收入”作为当前自己要实现的第一目标。 2.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 科研院所的“五险、一金”至今没有与社保等接轨,根本无法保证科技人员的长远利益。课题组在湖南农科院调查的当天,就遇到了一批颇有建树的退休老专家,为退休收入过低、医疗没保障等问题要求与院领导对话。 3.目前收入分配的最主要依据是“技术职称”,但六成科技人员认为不合理,七成科技人员认为薪酬分配应依据“实际工作贡献” 科技人员对目前收入分配依据,认为“不合理”的超过60% 。在“认为薪酬分配应当主要依据什么”这一问题中,目前薪酬分配制度中的两项主要依据“技术职称”、“职务”并不为大多数科技人员所认同,同意这两项的总和仅有9%,而认为应按“实际工作贡献”的占71%。 4.收入差距拉不开,非科技人员过多,科技队伍不精干,“引不进,留不住,辞不掉”现象突出 省级地方科研院所的人员结构不尽合理,非科研型人员比例过大。如江西省属科研院所2005年职工总数5969人,其中在职科技人员只有3108人,只相当于总人数的52.0%,如果考虑还有一部分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真正从事科研一线工作的人员比例不超过30%。由于科研人员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不明显,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与普通科技人员的收入拉不开,造成了一方面急需的高精尖人才引不进来,现有科研人员也人心浮动,人才流失严重,另一方面相对富余人员又流不出去。 科技人员收入偏低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解决科技人员收入低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提高科研事业费的投入,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合理的考评体系和分配制度,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地方科研单位科研条件差、人才队伍不强、科研体制机制不合理、管理不科学的现状,提高其自身创收能力(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科技产业等)。 建议 1.提高科技人员收入水平 科技人员属于高级脑力劳动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应成为中等收入者。在发达国家,科技人员的收入是当地公务员的1倍左右,以此推算江西省城科技人员的收入平均基数应是7万/人•年。考虑到各地财政收入情况,建议科研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参照中小学教师那样,至少不低于公务员收入,以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 2.创新科研体制和科研模式 现行的科研体制基本属于集中管理型,即由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划定申报范围,科研单位选题时只能是向申报指南靠拢,科研项目不是来自市场需求,造成研究出来的成果无人问津。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在567个成功的技术创新项目中,有426个源于企业需求。企业是科研项目的不竭源头,一个好的企业也一定是科技创新的佼佼者。 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的主体,要改变科研单位科技投入少,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必须把服务企业作为科研单位科技创新的主要目标,要从项目立项开始,紧紧围绕产业化这一根本目的,要有企业参与,强化产学研合作,动态跟踪和管理项目研发的全过程。 3.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绩效考评体系 科研单位缺乏科学的绩效考评方法。目前对科技人员的考核主要是看申报立项、项目经费、鉴定成果、论文论著等方面,而很少关注鉴定后的成果到哪里去了,是束之高阁还是进入了市场。建立并实施科学合理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是提高科研单位科研效率的主要措施。这方面可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如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院的绩效评估主要采取审查和评价研究所的年度工作报告,评估委员会成员均来自协会以外的科技、工商和政府管理专家,评估委员实地对研究所的科研队伍、科研条件、管理系统和支撑体系进行考察、质询。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规划执行情况、科技人员的结构和变动情况、重点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专利申请量、科研设施的利用情况、经费总收入、竞争性经费的比例、为企业服务的合同总量、服务的企业数和满意度、经费支出情况等。 4.优化科研管理队伍 目前,在科研管理人才匹配方面,重视研究型人才而偏废经营型人才。我们的科研管理者要么从科研一线转型而来,要么是从高校或政府部门而来,很少有企业管理背景。而弗劳恩霍夫研究院下属的几十个研究所所长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企业管理背景,他们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和很强的公共关系能力。就科研单位的管理者而言,应该具有科研单位的“经营”意识,他们要有带领科技人员走向市场的魄力,他们要有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的能力,一个好的经营型领袖也可以是优秀的技术创新领导者。 5.加大政府投入,建设中试基地 多年来,由于中试条件的不足,科研院所很多科研课题没有进行系统全面的中试,依然停留在小试成果阶段,从而导致不少科研课题事实上的半途而废,无法产业化形成产品。 中试基地是科研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依靠科研单位自身,是无法筹集中试基地建设资金的。建议政府投入的科技经费要向建设中试基地的方面倾斜。要支持建立中试设备和仪器投入的常态机制,引导各科研单位对中试条件平台建设的持续性投入,同时也鼓励和引导企业同科研单位一道合作共建中试基地或研发中心,实现企业资本同科技创新的有效结合。 在中试基地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科研中试的共性,使有限的中试资源为更多的科研课题服务。要强化中试基地的科技孵化功能和开放功能,充分利用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要素,采用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具有成长前景和优秀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企业入驻基地进行产业化项目孵化,等它们有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后再到区外去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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