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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伟大革命”的含义是什么
2009-02-13 08:45:19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胡锦涛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近一个世纪以来,我国先后发生3次伟大革命”,并指出了前两次革命的对象,那么,第三次“伟大革命”的对象和含义是什么?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12•18”重要讲话),从理论上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进行了总结。这个重要讲话是中国共产党当前执政的纲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成就。在这个重要讲话中有个提法格外引人注意。胡锦涛同志指出:“近一个世纪以来,我国先后发生3次伟大革命。第一次革命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第二次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第三次革命是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引领中国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阔道路,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光明前景。”这里,我们党第一次把改革开放宣称为一次“新的伟大革命”,并将这一次伟大革命与前两次改变社会性质的革命相提并论。这就表明改革开放不是一次枝梢末节的修修补补的改革,而是我们党领导的在社会主义内部进行的一场深刻革命。

任何一次革命都是有对象的。胡锦涛同志在这个重要讲话中指出了前两次革命的对象分别为“君主专制制度”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但没有具体指明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对象。这是为什么呢?第三次“伟大革命”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呢?

很显然,从革命的性质上看,改革开放这次“伟大革命”与前两次革命是根本不同的。前两次革命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而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其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对此,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1页)从目的和功能上看,改革开放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正如小平所指出的,“要发展生产力,就要实行改革和开放的政策。不改革不行,不开放不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65页)。因此,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不是传统意义上改朝换代的革命,不是要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更改社会主义旗帜,而是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体制上来讲,这次革命的对象是要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阻碍现代化实现的经济社会体制,即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对于这一点,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0页)。

毋庸讳言,我国过去实行的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深受苏联斯大林模式影响的。历史证明,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在经济上造成的后果是,资源高消耗,投入多、产出少、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差,生活品匮乏,人们生活困难,邓小平把它称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种僵化的体制、僵化的模式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声誉,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巩固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制度。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事业,正如胡锦涛同志在“12•18”重要讲话中指出的,“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因而,这次“新的伟大革命”在制度层面是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除斯大林模式的影响, 其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