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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孟复在2006中国(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论坛上指出民企要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本报讯(记者刘艳)由全国工商联和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国200余名民营企业家共同参与的2006中国(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论坛日前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席并讲话。
  黄孟复在《民营企业要积极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的讲话中提出,民营企业应当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在七个方面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一是推动发展的责任。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增量的主要来源。不断增加投资、利润、就业、税收,就是对社会和谐的最大贡献。
  二是争取公平的责任。民营企业既要为自身的发展争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也要公平地对待社会其他群体,努力维护他人的公平权利与利益。只有当既争取自己公平又维护他人公平成为普遍时,自身的公平才能得到最终的保证。
  三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的权益,是民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民营企业获得员工拥护、支持和积极劳动贡献的条件,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是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条件。
  四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责任。滥用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成为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造成今天这样与自然不和谐相处的局面,企业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其中包括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要承担相当责任。
  五是遵守法律与规范的责任。民营企业一定要遵守一切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规范与秩序。这既是民营企业的责任,也是民营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条件。
  六是维护道德与诚信的责任。要在企业家中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真正建立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
  七是参与光彩和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慈善责任,这是中国企业家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