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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垃圾源头治理与综合协调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农林委员会副主任黄鸿翔说,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区鉴于区内唯一的垃圾填埋场因年年超量填埋而使用寿命缩短,加之周围居民对垃圾填埋场的臭气污染反映强烈,因此决定在垃圾填埋场旁建设垃圾焚烧厂,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与减轻臭气扰民。不料竟在位处下风口的几个居民小区中引发了轩然大波,居民联名上访上书,强烈反对焚烧厂的建设,一时闹得沸沸扬扬。政府的本意是办好事,却反而引发了更强烈的不满。  长期以来,我们对环境问题总是企图在末端使用最简单的办法一举解决,而忽视源头治理与综合协调,垃圾处理问题就是一个典型。如北京市一直采用填埋方式企图一埋了之,现在垃圾多了,土地又紧缺,所以又企图一烧了之,长期忽视源头治理与综合协调,不去进行艰巨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不去做踏踏实实的基础工作,以为拿点钱出来建几个填埋场或焚烧厂就能够解决问题。

黄鸿翔说,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填埋或焚烧不仅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而且还会引发出新的问题。一是垃圾焚烧虽然是垃圾减量化的一种有效办法,但仍有较大的技术风险,其排放的粉尘中含有二噁英、重金属等不可降解的剧毒物质。虽然目前国际先进的焚烧炉及其配套技术可以解决其排放超标问题,但是排放物的长期积累仍然会对周边土壤和水环境,特别是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所以垃圾焚烧通常应该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物质排放。同时分类还可以有效提高焚烧效率与降低成本。二是由于垃圾焚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必须严格。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对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在内的厂址选择做了明确规定,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城镇或大的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等三类地区不允许建设。但海淀区的辖区全都处于上述三类地区之内,要解决海淀区的垃圾焚烧与填埋问题,就需要在更大范围内统一规划与统筹解决。

黄鸿翔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垃圾分类回收是最经济有效的废弃物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手段,是从源头化解垃圾危机的根本办法,也是垃圾焚烧与垃圾填埋的基础,已经到了非实施不可的时候了!然而我国的重视程度与实施进度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达不到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国家应分别不同情况对各地区提出明确要求,把落实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与奖惩办法,大力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实施。并以此为突破口,控制各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数量,最终实现一个城市只需一个远离人群的垃圾综合处理厂的目标。二是大城市应该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改变对垃圾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的简单化处理思路,下决心抓好基础工作,抓好软件建设,大力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垃圾焚烧与填埋。城区自然条件和规划功能不同,不应要求城区内各区的垃圾自己消纳处理,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和解决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的选址。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也是重要的。国家环保总局应在2006年82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立法,明确规定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周边的最小安全距离。今后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必须规划在城市下风口及人口密度最小之处,并保证在规定范围内只能绿化,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和科技园区等人口密度大的社区,以避免出现垃圾扰民官司。如发生地方政府违规操作,污染环境,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应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