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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光琇: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卢光在提交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大会书面发言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公平问题凸显,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很大。教育不公在现实社会中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差距在城乡之间继续扩大。据统计,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到2000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的15年间,中国大约有1.5亿左右的农民子女没能完成初中教育,直至2004年,仍然有至少10%的农村地区尚未普及义务教育,有的县甚至没有普及小学教育。而早在义务教育法公布之前的1985年,中国的城镇已经普及了小学和初中教育。城乡之间学生受教育差距逐渐拉大,城市中拥有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分别是农村人口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占总人口不到43%的城市人口教育投资占70%,而占总人口数60%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保障教育公平的重中之重。二是一些教育政策不合理。高考录取名额分配不均衡。高考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方式,使得各省出现录取率和分数线的差异,加剧了地区之间原已存在的教育不公平,不利于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和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的国家战略。三是上学难、上学贵。近几年大学学费比1989年增加了25倍至50倍,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长仅2.3倍,农村人口则更少。大学学费严重脱离我国国情,造成许多农村和贫困家庭子女被高昂的学费拒之门外;中学择校风愈演愈烈,为了进入重点学校,许多家长不惜一掷千金,条件好的家庭权且当作智力投资,条件差的家庭则苦不堪言。家庭经济背景不同造成受教育机会不同,加深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背道而驰。四是不同教育阶段资源配置不均衡。由于国家对各阶段教育重视程度不同,相应的经费投入相差很大,中央教育经费投入高等教育的超过70%,投入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不足30%;高等教育的投入远高于基础教育,且二者比例悬殊,中国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平均公共教育经费之比为1:1:23,而美国为1:3:2。中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差距过大!

卢光认为,我国教育不公平问题主要是由以下4个原因造成的。一是投入不足使教育成为稀缺资源,政府利益平衡调节机制相对滞后,加剧了教育不公。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在上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到GDP的比重为4%,但实际上直到2004年才达到3.27%,远低于世界平均5.1%的水平。与此同时,长期以来政府对于下级政府政绩考核是以GDP增长率为依据的,因而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自然不高。我国实行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对十分脆弱的县乡财政,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县乡财政而言,成为不能承受之重。二是贫富差距导致教育不公。现在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日益凸显。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孩子因高昂的学费而与大学失之交臂,更有甚者,即使在半工半读的条件下仍然难以维持学业,最终不得不中途辍学,贫富差距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梏。三是改革滞后导致教育不公。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改革明显滞后。一些政策、制度如高考制度、教育投资制度、中学重点(示范)学校制度扩大了城乡差距,造成了学校间的不平等,成为教育不公的制度性根源。四是教育腐败导致教育不公。学校收取学生的赞助费和择校费引发新的教育不公,滋生教育腐败。据中国《新闻周刊》披露,中国教育10年乱收费已达到2千亿人民币之多,而据监察部公布的数字显示,仅在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之间,全国共查出教育乱收费达16.9亿,教育乱收费名目之多令人眼花缭乱。

 针对上述问题,卢光提出6点建议。一是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将其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位置,按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尽早实现免费农村义务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完善教学设施。二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切实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大中央对教育起均衡性作用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上移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主体,从以县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省为主,明确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比例。中央政府教育的投入在高等教育领域所占比重过大,应向基础教育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三是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激发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各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在当前条件下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研究政府与市场在教育领域里的不同作用。要引进市场机制,扩充增加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构建扩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体制,以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取消高考招生地域指标限定,不再以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经济支持大小作为分配录取名额的依据,而以广大考生的学习实力、综合素质为依据,在全国划定统一分数线,可以允许适当降低贫困地区考生的分数线,而不是降低大城市的分数线。五是加强教育立法,建立社会救济制度,让贫穷学子上得起学。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用法律予以调整和规范。对于贫穷学子,政府一方面要主动建立救济基金;另一方面要积极倡导成立各式各样的民间教育救济组织,让所有国民拥有同等的教育机会。六是加强监督机制,大力惩治教育腐败。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大力整顿教育秩序,严惩教育腐败。调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形成监督机制,以此遏制乱收费等教育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