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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生产力形态,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科技体制改革是突破科技发展的政策瓶颈、激发创新活力、解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根本路径。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唯有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才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一、从“十四五”科技发展看改革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逻辑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必须深化改革,构建最有利于科技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和创新生态。“十四五”以来,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环境极大改善,科技事业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实力大幅提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下四个方面在改革中取得突出进展。

(一)完善中共中央领导科技工作的方式,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管理体制

健全中共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成立中央科技委员会,重组科技部,打破部门分割、权责交叉的管理格局,实现科技资源统筹配置、重大任务统筹推进。

(二)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

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发挥制度优势,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揭榜挂帅”“赛马”等新机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其成为创新链产业链的双链长。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有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四)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夯实人才发展根基

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增设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新兴学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培育一批战略科学家和一流科技领军人才。

二、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看目前科技体制改革仍需克服的关键障碍

在看到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仍存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足,基础研究薄弱,原始创新乏力

我国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仅约0.73%,远低于美、欧等企业。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的悬殊差距,将导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前沿技术布局,核心竞争力不足,企业之间容易陷入比拼成本价格的内卷式竞争;二是企业与高校院所研发落差过大,难以实现高水平产学研协同,企业无法真正充当“出题人”和“阅卷人”。

目前,企业在政府科技规划、项目立项中话语权不足,大量顶尖科技人才和高水平科技平台集中在高校院所,导致科研与产业需求存在脱节情况。在量子科技、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我国企业主导作用明显偏弱,缺乏如谷歌公司那样能孕育诺奖级成果的研发生态。

这也造成我国基础研究总体投入不足。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例超过了7%,但仍远低于世界主要科技强国15%以上的水平。受评价体系影响,科研人员倾向于“短平快”方向,对高风险、高价值的原创性研究避而远之,导致了从“0到1”的原始创新成果匮乏。

(二)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机制不完善,战略科技力量协同不够,攻关效能偏低

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存在选题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评价不够科学等问题。任务选题容易出现“泛化”现象,部分任务与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结合不紧。在关键技术攻关中,存在不同部门和科技力量各自为战、资源分散的情况,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协同攻关缺乏制度保障。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功能定位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健全,体系化创新能力较弱。

(三)科技人才学风作风仍有欠缺,评价导向存在扭曲现象

科研评价“泛化”问题突出,一些高校将论文发表作为学生毕业的前置条件,部分基层医院也将论文、科研项目作为职称评价的硬性指标,导致“科研内卷”愈演愈烈。政府“人才帽子”过多,科研人员为争“帽子”耗费大量精力。部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甚至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而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不端行为惩戒力度不足。科研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激发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热情。

(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布局存在不足,协同发展机制尚不完善

教育体系与科技创新需求、人才发展需求存在脱节现象。高校学科设置往往滞后于产业发展和科技前沿,对于人工智能发展对教育的影响缺乏系统性研究和主动应对,人才培养模式较为单一,重论文、轻实践,对创新型人才培养不足。同时,人才评价过于注重学历、职称、“帽子”,缺乏多元化评价机制。

(五)创新生态整体不够优化,缺乏多元投入和“宽容失败”的文化

基础研究投入渠道单一,主要依赖财政经费,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高风险、高价值的研究缺乏有效支持机制,非共识项目难以获得资助。创新文化中“宽容失败”的氛围淡薄,科研人员不愿触碰高风险方向。同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畅,以“高校院所—企业”的线性成果转化模式最为普遍,缺乏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需求牵引”“多维互动”机制。

三、以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指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通融合中共二十大“六个必须坚持”与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六个坚持”的核心要义,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完善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科技管理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二是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关切的生物医药、农业科技、民生保障等领域,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坚持自信自立,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着力破解“卡脖子”难题,把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靶向攻坚企业创新主体不强、基础研究薄弱、创新协同不足等瓶颈。五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布局,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协同,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实现改革效能整体跃升。

四、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建议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

一是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全链条中的主导权,尤其突出在目标导向基础研究中的核心作用。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决策的机制,凡企业自身能够主导的研发活动,政府应避免直接设立重大科技项目,防止对市场主体产生“负激励”。二是引导和支持企业聚焦巴斯德象限(由应用需求激发的基础研究),加大投入力度,将产业重大技术瓶颈转化为前沿科学问题。支持企业以委托研发、联合设立实验室等方式,将凝练出的科学问题交由高校院所开展定向基础研究,形成“企业出科学问题、高校院所和企业共同解题”的协同机制。三是建立行业领军企业主导的科学问题征集与发布机制,推动研发活动向创新链前端延伸。支持企业设立基础研究基金或联合基金,对解决产业共性技术背后科学问题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

(二)完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机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协同

一是优化选题机制。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前瞻性创新需求凝练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重大科技任务清单。二是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项目、人才、资金、平台、基地统筹部署,避免重复投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三是明确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的功能定位,建立协同攻关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无缝衔接,实现创新资源高效整合。

(三)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净化学风作风,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一是纠偏科研评价“泛化”倾向。基层医院等非科研主导机构不得将论文、科研项目作为职称评价的硬性指标,高校不得将论文发表作为学生毕业的前置条件,切实减少“科研内卷”。二是大幅精简各类政府“人才帽子”,坚持“谁使用、谁评价”原则,赋予科研单位更大自主权。政府重点守住科研诚信和伦理底线,具体学术评价交由市场和学术共同体主导——基础研究突出同行评议,注重长远价值;应用研究主要由市场检验其技术价值和经济效益。三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四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让青年科技人才心无旁骛投入创新。同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宽容失败、鼓励探索的良好创新氛围。

(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布局,统筹人工智能时代人才培养改革

一是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根据科技变革及时调整、前瞻布局学科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促进教育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二是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人才交流通道,支持科研人员下沉企业,支持企业技术骨干担任“产业教授”,共建“双师型”教学团队。三是建立顶尖人才培养特殊机制,健全贯通式、个性化培养通道。四是统筹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改革,前瞻评估就业结构影响,推动职业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需求牵引”与双向赋能体系

一是改革成果转化模式。打破传统“高校院所向企业单向推广”的转化模式,建立以企业实际需求为核心、主动整合高校院所力量进行联合攻关的机制。二是通过政策创新大力推动场景创新,主动设计并开放高价值应用场景,以真实的前瞻性需求反向拉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三是强化高校院所向企业的多维度赋能。引导高校院所通过技术孵化、技术扩散以及人员交流等方式,将自身科研能力与创新成果系统化地向企业转移,为企业赋能。四是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发展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推广“创新积分制”应用,将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等有机融入成果转化全过程。

(六)加强基础研究生态建设,引领以AI for Science为核心的科研范式变革

一是持续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综合运用税收优惠、捐赠抵扣等政策工具,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益基金等多元主体投入,构建“财政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体系,力争基础研究投入在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占比逐步达到15%。二是健全基础研究支持机制。一方面支持科学家好奇心驱动的自由探索,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高价值研究的支持力度,宽容失败;另一方面,针对当前原理清晰但因技术封锁需要自主攻关的关键技术(如高端芯片、航空发动机、工业软件等),系统梳理其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将其纳入基础研究范畴给予持续稳定的特别支持,以基础研究的突破带动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三是将AI for Science作为重塑整个研发体系的核心驱动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深度融合。建设基于AI的科学研究平台、知识数据库和智能实验系统,实现向数据驱动、智能驱动的范式跃迁。四是深化基础研究评价与生态改革。突出国际化小同行评议,建立以创新价值、学术贡献、长远潜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作者为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兼副秘书长。本文发表于《民主与科学》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