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上午,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14位全国政协常委围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大会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6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14位全国政协常委围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大会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刘晓梅代表九三学社中央作大会发言。摘登如下: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筑牢乡村全面振兴民生支撑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为重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突出短板,从基层运行情况看,农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长期护理保障仍存在保障水平不高、制度衔接不畅、政策落地成效偏弱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系统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摒弃普惠式均等提标路径,建立70周岁以上高龄群体养老金梯度增发机制,实施差异化待遇倾斜。出台全国统一的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指导文件,明确村集体经营性收益用于参保补助的最低计提比例。面向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优化统筹账户划入规则,对低收入参保群体落实阶梯式缴费补贴,切实降低参保负担。搭建覆盖养老、医疗、失业的统一社保个人账户,打通险种转换、异地流动权益转移壁垒,完整接续参保权益,稳定农民长期保障预期。
二、健全医保报销与社会救助机制。阶段性稳定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上调财政补助额度。合理提高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与年度限额,重点向低收入群体、脱贫边缘人口倾斜。贴合农村大病支出实际,提高医疗临时救助额度,推行先救助、后审批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化解大额医疗支出冲击,守住防返贫底线。
三、夯实农村长护险发展根基。构建医保统筹、集体补贴、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筹资模式,盘活土地流转收益、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补充长护险资金。整合镇村医养资源,布局基层照护服务站点,统一农村护理服务目录,培育本土化稳定的护理服务队伍。下沉经办服务力量,打通长护险异地结算通道,运用入户讲解、方言宣讲等接地气形式扩大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参与意愿,推动长护险在乡村落地生根。
(摘自《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言摘登(二)》)
(来源:《人民政协报》8月27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