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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松解读海能海用:拓宽我国能源安全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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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5月6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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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位于河北省昌黎县海域的海上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建设工地操作机械设备作业。    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 摄

秦松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山东省委会副主委、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所长

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能源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能源需求刚性增长,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传统陆域能源开发趋近饱和、生态约束持续收紧,能源供给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承载区,我国海岸带以13%的陆地国土,承载着全国超半数的人口与GDP,集聚了大量石化、化工等高耗能产业,高强度开发导致岸线资源紧张、近海生态退化、安全风险集聚,传统靠岸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广袤海洋是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战略新空间。海上风能、海上光伏等清洁能源资源储量大、禀赋优、潜力足。一种“就地取材、就地转化、就地消纳”的新型用能模式——海能海用,正为破解陆域能源约束、缓解海岸带开发压力、培育蓝色低碳新动能提供全新路径。所谓海能海用,就是将海洋场景开发获取的绿色能源,直接在海上及沿海区域完成消纳、转化与利用,打通海洋资源、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的联动链条,助力我国构建更加自主、安全、绿色、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产业筑基:

海上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海能海用从理念走向现实

经过多年深耕,我国海上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链日趋完备、关键技术持续突破、示范项目加速落地,为海能海用规模化推广筑牢坚实产业根基。

截至2025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49GW,海上光伏并网规模超11GW,沿海各省因地制宜形成差异化、集群化发展格局,海上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稳步跃升。在能源转化环节,绿电制氢、绿氢耦合化工等成熟技术加速产业化,全国绿氢产能突破22万吨/年,规划及在建产能超千万吨,绿色甲醇、绿氨等新型绿色燃料示范项目在沿海多地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海上多能融合示范应用取得标志性突破。2025年,我国首个海洋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在山东烟台建成投产,并在海上平台成功产出首批绿色甲醇,标志着我国海上能源岛正式迈入多能互补、碳循利用、就地供能的实证示范新阶段。从单一海上发电到电、氢、醇、碳多业态融合,我国海上新能源已告别零散试点,进入规模化、体系化、融合化发展新阶段,为海能海用落地应用提供了成熟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场景。

技术迭代让海上能源利用模式持续升级。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半潜式基础凭借稳定性强、抗风性优、适配深水海域等优势,破解了深远海风电开发难题,大幅拓展了我国海上清洁能源开发边界。在此基础上,海上综合能源岛概念持续迭代升级,从最初单一的电力汇集平台,演进为集风电光伏发电、海水制氢、碳捕集利用、绿色燃料合成、船舶供能补给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枢纽。

依托这一模式,海上绿电直接用于电解水制氢,搭配海上碳捕集技术捕获二氧化碳,合成绿色甲醇,实现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碳排放就地循环、绿色燃料就地产出,形成零碳、循环、高效的海上能源利用新范式,也为全球航运低碳转型提供了可行的中国方案。面对全球航运业每年2亿吨石油当量的能耗与碳排放压力,绿色甲醇凭借储运便捷、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稳定等优势,成为航运脱碳的优选燃料,我国海上绿色燃料供应链的构建,将有效助力国际海事组织航运减排目标落地。

认清大势:

海能海用是破局突围的战略必然选择

立足新发展阶段,推进海能海用,不是简单的能源模式创新,而是统筹能源安全、生态保护、产业升级、国际竞争的战略之举,是破解当前多重发展瓶颈的必然路径。

首先,这是破解海岸带空间与生态瓶颈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70%以上的化工产能、85%的石化项目布局临海区域,环渤海等重点区域产业集聚度极高、岸线资源紧缺、生态承载压力巨大。多年高强度开发导致近海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多发,传统临海集聚发展模式已无扩容空间。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通过人工岛离岸布局、产业退岸进海、空间集约利用,能够有效释放陆域优质发展空间,实现产业安全、生态安全与空间高效利用的有机统一。

其次,这是应对全球绿色贸易竞争、筑牢产业安全屏障的主动之举。全球绿色低碳规则加速重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持续扩容,碳管控覆盖行业不断延伸,国内外碳价长期存在价差,我国外向型产业面临的绿色壁垒压力持续加大。加快发展海能海用,推动沿海高耗能产业依托海上绿能实现零碳化转型,建立自主可控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对接国际通行规则,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外贸产业绿色竞争力,化解低碳贸易壁垒风险。

此外,这是破解深远海风电消纳难题、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最优路径。深远海风能资源品质更优、开发潜力巨大,但长距离输电损耗大、成本高、调度难,一直是规模化开发的核心瓶颈。海上综合能源岛通过多能互补、就地转化,将远端风电转化为氢能、甲醇等可储存、可运输、可交易的绿色能源产品,彻底摆脱输电距离制约,大幅提升深远海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率,构建起全新的深远海能源开发利用体系。

系统发力:

多维协同推进海能海用落地见效

海能海用是涵盖能源、海洋、国土、产业、生态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坚持陆海统筹、规划先行、创新驱动、开放协同,全方位完善支撑体系,推动技术、产业、制度、标准同步升级。

在规划布局上,要健全陆海统筹规划体系。将海能海用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增设海洋能源专项布局内容,明确海上新能源、绿色化工、离岸产业的用海规则与管控标准。严格落实新增化工项目离岸布局、存量临海园区退岸进海,同步编制“十五五”海洋能源专项规划,优化南北海域能源布局,实现陆海能源生产、消费、调配协同平衡。依托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海域资源,打造贯通南北的海上能源带,做强环渤海、长三角、粤港澳三大蓝色经济增长极,依托裕龙岛、舟山群岛、湛江产业园等重点载体,打造一批海能海用示范标杆。

在机制改革上,要激活海域资源市场化价值。创新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机制,统筹风电、牧场、管线、海上平台等多元用海需求,实现海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建立海洋空间“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将碳汇能力、绿色产出、资源效率纳入考核,试点海洋碳汇交易,完善蓝碳价值实现机制,以市场化手段激励海洋绿色能源发展。

在标准建设上,要抢占国际绿色规则话语权。加快补齐海上能源开发、绿电制氢、海洋碳汇计量、海上绿色制造等领域国家标准短板,组建国家级海洋绿碳认证中心,推动我国绿色认证与欧盟碳边境机制、新加坡M1等国际标准互认。配套出口退税等激励政策,提升我国海洋绿色产品的国际认可度和市场竞争力。

在创新赋能上,要夯实科技与人才根基。布局国家海洋能源就地化利用重大专项,集中攻关浮式风电、深海新材料、海上低碳化工、储能调峰等关键核心技术。依托沿海科创平台建设国家级海洋技术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优化高校学科布局,扩大海洋工程、海洋能源开发、低碳技术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为产业长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在开放合作上,要融入全球海洋能源治理。依托“一带一路”合作框架,深化与海洋能源强国的技术联合研发,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能源、低碳航运、蓝碳规则制定。支持我国能源装备、技术标准、工程服务出海,共建海上绿色能源走廊,推动形成公平普惠、互利共赢的全球海洋能源发展格局。

向海图强,逐绿而行。海能海用,既是拓展我国能源发展空间、保障能源自主安全的战略抓手,也是倒逼产业绿色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海洋强国的关键路径。持续推进海能海用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必将持续拓宽我国能源安全新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蓝色动能。

(来源:《人民政协报》5月6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