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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方略·保障

——论多党合作政治准则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李金河

 

政治准则是政治机制运行过程中政治成员必须遵守的标准和原则。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科学地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50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地提出了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六条重要政治准则,这六条政治准则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形成了一套密切相联的完整的科学体系。这些政治准则及其之间的关系我认为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即“旗帜·方略·保障”。

旗帜

旗帜是灵魂,旗帜是方向。政治准则中的第一条和第三条讲的就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的是灵魂。“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讲的就是方向。概括的说,中国政党制度的旗帜就是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走社会主义道路。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本身就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然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同时,坚持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也就是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

方略

一个巴掌拍不响,叫孤掌难鸣,两个巴掌拍响了就会有摩擦、有矛盾。实行多党合作,就必须有正确处理多党之间关系的方针和方略。多党合作的方略是指保证多党合作稳定、高效运行的方针和策略,主要体现的是党际关系。准则的第四条和第五条指出:“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这就阐明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方略。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关系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不是采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政党之间的激烈竞争方式共存的,而是通过合作的形式共存,采用协商的方式共事。“互相监督”是指这种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肝胆相照”是指要互相坦诚相见,“荣辱与共”是指共同的事业把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命运联系在一起。“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思想,“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则生动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

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条件。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因此,各民主党派在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多样性和一定程度的差异性。能否正确处理不同意见和差异,影响着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只有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从增进团结的角度出发,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才能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更好地带领民主党派一道前进。

保障

保障是关键。不论多么理想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地保护,使之不受侵犯,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准则的第二条和第六条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就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和法律保障。

领导权问题是多党合作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多党合作的方向和前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但是,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民主党派的自主选择。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还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要保持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就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从而为多党合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主义生活的最高行为规范。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我国的政党制度已从执政党的主张和参政党的意愿,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载入宪法,这就为多党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作为多党合作制度的根本的政治保障和法律保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两者缺一不可。在多党合作中,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民主党派处于参政地位,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各党派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的平等地位。
总之,《意见》中关于多党合作的六条政治准则,可以概括为旗帜、方略和保障三个大的方面。鲜明的旗帜、科学的方略和可靠的保障,构成了一套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严密的逻辑体系,为新世纪多党合作制度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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