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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中共中央最近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领域的一件大事。为了把《意见》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深刻阐明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科学总结了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丰富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社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

《意见》着眼于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贯穿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了发挥参政党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意见》注意与中发(1989)14号文件相衔接,保持了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多党合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五条重要政治准则,明确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是促进发展,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和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各项政策措施,规范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意见》就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社各级组织要在全面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在努力掌握《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三、大力抓好《意见》的学习培训

以旗帜性代表性人物、专职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等四支队伍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社中央领导同志将参加中组部、统战部和中央党校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各省级组织主委将分期分批参加中央统战部组织的专题研讨班;今年社中央主题常委会和全国社务工作会议也将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研讨班、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要把学习《意见》与纪念建社60周年活动特别是开展“三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领会精神与促进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把广大社员的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深化对新时期我社参政党性质、地位和历史使命的认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巩固和发展同共产党的亲密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全社各级组织要充分利用社刊社讯、网站和社会新闻媒体,及时反映《意见》的学习情况,适时刊登学习辅导文章,注意推广学习体会和经验,把学习逐步引向深入。

请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告社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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