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学习专题>认识与体会

 

   

多党合作共建和谐社会

刘应明

   

15年前,《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为主线,第一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首次确定了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党”地位;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针、政策、原则、内容和形式。它的颁布实施不仅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而且作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成为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起点。

今天,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特别是在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客观形势的发展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需要提高其制度化程度,以进一步发挥其优势和潜能。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毫无疑问,这也自然成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大任务。为适应这种要求,在中共中央领导下,中共中央统战部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广泛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一次集党内外集体智慧,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和政治协商的成功经验,结合新形势和新实践,指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五条基本准则;明确了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充实了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内涵,特别指出民主党派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进一步规范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强化和完善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的机制等,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主要特征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扶贫济危、和睦融洽的社会,一个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社会财富的创造源泉得到充分涌流、人们能够各尽其能的社会,一个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简言之,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显然,构建这样一个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实现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严峻挑战。一方面,国际敌对势力为达到其遏制中国、搞乱中国、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加紧利用民主、人权、民族、宗教和香港、台湾、西藏等问题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给我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原有的利益格局正在不断发生深刻的调整和重组,一些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带来了日益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从而使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些由于利益冲突引发的事件、纠纷与矛盾已成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和谐和整体安定的潜在隐患。特别是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既是一个有着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的重要机遇期,又是一个充满各种困难和挑战的高风险期。可见,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便不可避免地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对这些问题如果思想认识不清醒,政策把握失当,很容易引起社会不稳甚至动荡和倒退。因此,要抓住机遇,解决我国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提出来, 这正是中共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所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首先要依靠中共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依靠中共各级组织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辅之以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意见》所加强和完善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反映多样性、体现多样性,维护多样性、寻求一致性,即异中求同、同中存异的本质,它体现和追求的也是一种和谐,在本质上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一致的,而作为带有政治联盟性质的各民主党派,在反映利益、沟通情况、理顺情绪、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团结各界人士、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首先,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协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并逐步形成了有利于巩固与加强这种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多党合作、协商共事,协商统一战线内部的利益关系,增进了人民内部的团结,进而逐渐扩大了联系面、团结面、发展了更大范围的团结与联合。不仅如此,各民主党派特别是知识分子和其它爱国人士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影响,不少民主党派成员同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裔乃至国外一些知识分子有各种社会历史关系,他们利用自己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联谊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经济往来,推进祖国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及海外的科技、文化、学术、体育交流,为祖国的繁荣进步和统一大业打下了良好基础。

其次,各民主党派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够充分表达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政治上的愿望,使各种利益要求经常地、畅通地反映到决策部门,使执政党和政府及时了解并重视各方面的政治诉求,协助中共和政府及时理顺人民群众的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推进中共和政府统筹全局,兼顾到各个阶层、社会集团和社会群体的利益,从而起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形成合力的作用。除此之外,各民主党派还不断加强对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成员头脑,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使成员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自觉地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不言而喻,各民主党派,可以而且应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大有作为。

随着《意见》的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不仅为民主党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使各民主党派能够最大程度地协调整其成员和各自联系群众的利益关系,实现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而且也有利于发挥执政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整合全社会利益的功能,实现各系统之间的和谐。

按照《意见》精神,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不仅要在始终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方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还要着眼于为其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民主党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总之,中国面临着实现新世纪宏伟目标的重任,迫切需要凝聚全国各种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空前的大团结和大联合,由此而凸显的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谱写多党合作的新篇章开辟了一个广阔的新天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