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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刊】赵雯:建言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传统经济形态造成了冲击,导致特定数字鸿沟、互联网平台垄断等问题。近些年,“大数据杀熟”、诱导过度消费及各类金融乱象频发,带来了新的监管难题。

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赵雯和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北京大学讲席教授金李拟提交一份联名提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面对数字经济时代快步走来,利用数字技术,应该如何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对待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应该如何强化市场监管、防止垄断风险。”赵雯、金李认为,中国应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国家治理的高度,从推进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的广度,通过“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伟大实践,对数字经济进行深入的、全面的、前瞻的理论研究与创新,为世界做出无愧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

围绕加快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前瞻研究和理论创新,赵雯、金李主要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

第一,建议国家将数字经济研究列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数字经济列为重点经济院校的重点学科,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指导下,对数字经济进行深入研究。收集、综合、总结数字经济时代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做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谋划,将之升华为科学的、密切联系实际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创新,提炼为符合数字经济运行规律的、可操作的、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政策建议。

第二,建议尽快设立国家级的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官产学研用相结合,理论研究与顶层设计并重,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并举,加快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实践总结、前瞻研究、理论创新。在理论创新的基础上,提高中国数字经济时代的整体战略规划和监管软实力,超前研究、超前规划、超前部署,为中国数字经济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科技创新与规避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创新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针对数字经济时代下,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的垄断行为,赵雯也形成了一件提案。

赵雯认为,纵观世界,无论是美国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还是欧盟已生效两年的“关于处理个人数据中对自然人进行保护的规则,以及个人数据自由流动的规则”《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我国2020年12月15日发布“规制数字服务企业,构建安全的网络空间,充分保护用户权益”的《数字服务法》和“反对垄断、保护竞争,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数字市场法》议案,都在为数字经济时代遏制垄断,做着有益的探索。

赵雯建议,现阶段可借鉴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成功经验,以及美国依据《反托拉斯法》拆分标准石油公司和AT&T公司的实践经验,对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进行拆分,并实施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将信息数据及信用评估由政府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经营,放贷业务与电商业务,各自独立。同类业务,线上线下,税负相同,公平竞争,分业监管,规范经营,以期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垄断的土壤。通过分业监管,提高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实时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要随时关注、及时防止、严厉打击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之间“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转自政协头条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