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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刊】冯丹龙:系统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打造绿色产业链,配套绿色资金链


“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再次强调。自此,“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进程日益加快。

截至2019年末,“一带一路”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数量为102个,总价值达1049.5亿美元,在资源绿色开发、污水处理、绿色基建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发展势头迅猛。此外,我国积极与有关国家共同研究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如中英两国2018年联合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将绿色理念融入项目开发、产品开发、风险控制的全流程管理。截至2020年9月,该原则已有37家签署机构和12家支持机构。

尽管如此,“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在沪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辉瑞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在提交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份关于系统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提案中分析指出:一方面,国内已有的相关政策文件多为指引性文件,相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实践而言,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绿色投资规则和标准互联互通性差,缺少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体系;另一方面,部分沿线国家和地区为尽快摆脱贫困而忽略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对可持续发展的诉求低于靠传统发展方式快速实现工业化的诉求,加之担心所谓“绿色投资项目仅绿及项目本身,反而会带来更严重的环境损害”。由此,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需求和参与度较低。

此外,“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处于初期阶段,资金缺口大。据清华大学等机构发布的研究报告,2016-2030年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至少需要12万亿美元的绿色投资。绿色投资的融资需求与绿色金融供给严重不匹配。

要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必须系统地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为此,冯丹龙在提案中建议:完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统一的绿色投资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在项目认证、风险评估、投资监管等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投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担保、补贴、贴息等有效激励措施,引导民间资本、双边及多边开发资金更多地投入到“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国内绿色投资标准与东道国标准及国际通行标准的对接,最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统一的绿色投资标准体系。

搭建绿色投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投资信息和环境信息共享。建立包含绿色项目信息和绿色认证信息的“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库,为项目与资金方提供对接平台;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借助大数据、互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推进“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重点绿色投资项目,打造惠及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绿色产业链。依托重点绿色投资项目孵化绿色发展共同体,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绿色能力建设,加快其实现绿色转型;加强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绿色供应链合作与示范,深入推进绿色采购、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一体化,打造“一带一路”新型绿色产业链。

加强绿色融资对绿色投资的支撑和引领,配套布局绿色资金链。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其与双多边开发资金,以及国内金融机构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全方位支持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绿色投资;针对重点绿色投资项目及围绕其形成的绿色产业链,为绿色投资提供更多融资工具的选择,构建“绿色融资支撑和引领绿色投资、绿色投资回馈绿色融资”的绿色资金链。(转自上海科技报 姜晓凌、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