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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大力解决立案难和冤假错案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月26日下午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通报去年检察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在发言中指出,下大力气解决立案难和冤假错案问题。

丛斌说,2014年各级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突出执法办案,突出法律监督,司法改革进入攻坚区,一些重大举措都有了很大的突破,老百姓不断建立起对公正司法的信心;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完善检务公开、案件查询等建设;民、刑抗诉机制有所改善,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丛斌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5点建议。一是下大力气解决立案难问题。提高立案效率,扩大立案范围,及时解决民众对有关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和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的信访难题,建立公平公正的司法体系,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加大力度解决冤假错案。近几年出现了“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 ”“李怀亮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特别是震惊全国的内蒙“呼格吉勒图案”,由于司法误判,使当事人和家人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磨难,有的甚至丢掉了宝贵生命。这不仅是对个人的毁灭,还影响司法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冤错案件产生原因,集中力量对疑案进行认真清理,不要等到真凶出现才发现冤假错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转变司法理念,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尤其是在目前办理大量的有关职务犯罪的自侦案件中,更应如此,严防新的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于确实有错误的案件应及时平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审理案件外,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等旁听检察委员会会议,每次请3~5位人士旁听即可,让公众了解检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和价值取向,引领社会正能量,充分发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四是取消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司法考核指标。这些考核指标不仅会导致冤假错案发生,而且影响司法公信力,从而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深化司法改革。五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健全冤假错案追究责任制。对于冤假错案应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目的是将错案还原真相,而不是非要处理多少责任人;此外,有些错案是在当时有罪推定司法理念下,是在当时有些刑事侦查手段落后等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在处理人的问题上,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但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过于自信甚至是故意办错案的责任人,必须严厉追究。              

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洁、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民建中央副主席郝明金、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龚建明、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台盟中央副主席苏辉、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无党派人士代表、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红宇也在会上发了言。

曹建明代表最高检党组对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在检察工作中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对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挑战。检察机关要肩负起职责使命,必须进一步紧紧依靠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督和帮助。完善检察工作协商程序和协商制度,是实现民主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健全专题协商制度,健全联合开展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调研制度;继续推行各民主党派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机制,注重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选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介绍了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和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统战部及最高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穆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