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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科技评价体系应更科学资源分配应更合理


6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九三学社河北省委主委丛斌建议要促进科技评价体系的设定更加科学,科技资源分配更平衡。

丛斌说,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检查,面比较大,工作做得细,把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讲得比较翔实,在此基础上再提几点建议。第一,科技评价体系的设定应该更加科学。现在评价有三个要素,一是论文越多越好;二是科技成果奖越多越好,比如省部奖、国家奖、自然奖、特殊奖等;三是院士评选。他认为评价体系当中,这三个要素对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导向形式,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科学评价行为。当然,我们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学术思想是对的,但是不要攀比,要立足国情设定科学技术评价体系。这个体系建立以后,一定要能够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要起到这样的作用。建议对社会的效益、经济的效益,甚至是文化效益、政治效益都要考虑进去,考虑到对社会的实际贡献率。

丛斌还说,科技管理部门能不能把财权往下放放,从管钱变为管制度,把制度定得越细、越完善越好。可以把财权放给一级学会,他们知道本领域内谁的科学作风道德高尚、谁不高尚,让他们自己评,科技管理部门可以监督学会的评选。这个问题他对管理部门作了调研,如果把这个权放下去,他们自己也就轻松多了,也超脱了。因此,建议科技资源分配放给一级学会,甚至把院士的评选都放给一级学会,起码每个二级学科应当产生一个院士。

丛斌又说,关于向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倾斜问题。国家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比地方的科研院所占有的科技资源要多得多,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统筹兼顾,要考虑区域间的平衡发展,这些科技资源也要重点向地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倾斜。还有人才问题。通过调研了解到,我们的人才问题症结在哪里,其中“武大郎开店”是很重要的因素,能人进不来。有些单位的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工作环境不能适应特殊人才发挥作用,有的人在外国生活了10多年想回来,但是在生活、文化上不好融合,我们要主动去团结他们,现在不是这样。有的人才引进来以后呆不到几天,就走了。有的单位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连续发了两次文件,将在国外留学未归的全都除名。我国的人事部门能不能定一个制度,怎样能够把能人留下,能够让他们发挥作用,坚决消除“武大郎开店”现象。没有制度约束,是不行的。